地震过后 我们该如何做个好公民
童大焕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8年06月30日 第 12 版 )
地震让我们视生命为最高价值。中国这次抗震救灾,政府和社会各界,为了抢救一个个普通的生命,不惜动用一切国家资源。生命的意义,超越一切。灾难面前,整个国家都在为生命让路。但是,平时的我们,能够时时处处为生命让路吗?具体到市长、县长、企业老板、设计师、建筑商,以及马路上每秒钟都在穿梭往来的汽车司机,都能时时刻刻为生命让路吗?多么希望“为生命让路”的意识和情怀能体现在平时,能成为这个社会文化和制度的基本追求,能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让人权、自由、平等、公民权利等一系列价值标准进一步得到遵守。
地震让我们重新思考责任。中国青年报等开展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88%的公众认为这场地震改变了自己的生活,82.1%的人表示会更加珍惜生命,努力学习和工作,去创造更大的价值;70.7%的人表示会献出更多的爱心;28.5%的人表示“人生苦短,我要更多地享受人生的快乐”。
我们不否认,也许灾难后不乏有人选择及时行乐,得过且过,但更多的人还是选择及时行善,选择责任担当,“守望相助、出入相友、疾病相扶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尤其是80后、90后们的表现让人刮目相看。地震要求我们做个好公民。震后,灾区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官员对民意的让步与妥协、官民之间的“蜜月”让人印象深刻。有为民众下跪的,有发自内心公开忏悔的,更多的则是与群众完全打成一片,埋头抗灾救灾。民众也爆发出从未有过的对于权力、对于政府和官员的监督压力。它告诉我们,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政府及时接受监督,它就不敢懈怠、不敢腐败。我们要做个好公民,就要及时要求和监督政府,这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责任。
为了使“公民”更好地成长发育,代表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也应当及时地从制度、法律上将民众的监督热情纳入制度保障的轨道,从而形成更有效、有力的官民互动,以日常的平凡之功,汇点滴而成江海、积跬步以致千里,推动国家的巨大进步。
(2008年6月13日《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