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评“公开课”裁判“裁判者”
高伟玮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4年05月12日 第 A14 版 )

本报讯 江苏省泰州市委党校前不久开展了“教学公开课活动周”活动。全校专兼职教师积极响应,精心选题,共有11人次、16个专题参与了活动,讲授内容紧扣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党校在学习研究、宣传阐释系列讲话和全会精神上的引领带动和主动作为的示范作用。
在本次“教学公开课活动周”开展过程中,该校校委会所有成员和专兼职教师一起作为评委,全程参与活动。每节公开课主要分三个步骤进行:述课—试讲—评课。述课即教师对所授专题的教学目的、基本框架、着重解决的问题等进行10分钟左右的阐述,让听课者先形成较全面的整体认知;试讲即教师在一小时内,按教学步骤详细讲授所选专题,不求全部讲完,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说清说透所讲内容;评课即每个专题试讲结束后,所有听课人员进行书面评价,优点不提,只提不足之处和改进意见。最后,由一位校委会成员汇总,对所有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总结和提炼,并进行现场点评。参与授课的教师在此次活动中扮演了“运动员”和“裁判
员”的双重角色——其他教师在台上讲课时,自己作为“裁判者”客观地给予评价、提出建议;自己上台授课时则又转变为一名参与活动的“运动员”,接受在场所有“裁判者”的评判。这种“角色互换式”的评课方式,极大地激发了教学者和听课者双方的学习热情、思维火花和教学潜能,达到了相互学习切磋、共同提高进步的目的。(高伟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