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林农采伐处置权 调动造林营林积极性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政府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9月17日 第 A8 版 )

  浏阳市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市),年度木材采伐指标一直由市林业局分配到各乡镇,然而部分乡镇却把指标当作资源用来创收,造成许多林农难以得到采伐指标,严重影响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近年来,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我市推行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阳光工程,逐步落实采伐处置权,充分调动了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木材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作情况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要求各乡镇步调一致,按时按量完成指标分配。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林业局负责木材指标入村到户阳光工程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落实分类经营,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对生态林严格实行禁伐、限伐政策,对商品林进行森林经营分类管理。选择林区乡镇进行经营方案编制试点,以方案明确采伐数量,按方案安排采伐计划,没有编制经营方案的,以森林资源状况为依据,根据当地需要,统筹安排采伐计划。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阳光分配”管理。乡镇在收到市政府指标分配文件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将其一次性全部下达到村和相关单位;村委会收到乡镇指标分配文件后,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将其一次性全部下达到拥有林木所有权的林农个人或森林经营单位。在分配时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层层进行公示,市分配到乡,在《浏阳日报》上公示,乡分配到村、村分配到组到林农要张贴公示公告,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处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下。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管理促公开。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林业局负责对乡镇木材采伐指标的分配下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