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家庭林场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9月17日 第 A8 版 )

  新宾县从2006年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农民人均获得林地使用权16.5亩、林木蓄积量77.5立方米,为发家致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何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前提下,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成为深化改革的重点问题。我县积极探索实践,大力培育发展家庭林场,取得了初步成效。
  严格标准,规范发展。制定了家庭林场发展标准。林地面积在400亩以上,承包年限在20年以上,长期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涉林经营活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本人或联户都可以自愿申请建立家庭林场。明确了申报组建家庭林场简易程序。制定了家庭林场发展考核办法。对家庭林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县里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家庭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护、承担社会责任以及守法诚信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令整改。
  主动服务,促进发展。组织林业技术人员,为家庭林场编制包括森林经营、抚育、采伐和发展林地经济在内的林业发展规划和简易森林经营方案。组织林业专家技术人员为家庭林场经营者传授新产品开发、林下经济发展和造林、营林等方面的技术。通过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林权抵押贷款等方式,帮助家庭林场筹措发展资金。宣传组建家庭林场的条件要求和申请程序及扶持政策,引导林农发展家庭林场。总结完善、推广典型,及时总结家庭林场在培育、保护森林资源方面和开展林产品开发及发展林地经济方面的成功做法,组织林农现场观看。
  政策支持,扶持发展。实行造林、营林项目扶持。将家庭林场优先列入国家和省造林、营林项目计划,共为家庭林场争取省以上专项资金2673万元。实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扶持。对家庭林场产业开发配套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省、市、县投入额达9670多万元。实行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及林业贷款贴息补贴扶持。实行采伐限额扶持。对家庭林场需要森林抚育等采伐的,优先安排采伐限额。实行融资扶持。林改以来共为家庭林场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72亿元。实行优质高效的培训服务。县、乡(镇)两级政府搭建家庭林场公共服务平台,免费培训97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