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化考核机制促进训用结合
张杨 魏君兰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1月12日 第 A14 版 )
北京市东城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按照中央、市、区2013—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发现、了解和考察干部的重要渠道,积极创新主体班学员个性化考核机制,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副处级干部“领导力提升”培训班两个主体班进行了试点,取得良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干部教育培训与使用更好地结合。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考核管理各项制度
成立考核评价小组。由区委组织部主管干部教育培训的副部长和区委党校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校长牵头,成立主体班次学员考核评价小组,将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组相关负责人及区委党校培训部门负责人及负责主体班次教学管理的班主任及责任教师纳入小组成员名单,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
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区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主体班次学员考核评价的办法(试行)》,从考核评价的指导思想、对象、原则、内容、程序、等次及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七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制作完善了与办法相配套的主体班次学员评价表、自评互评表、学员鉴定表等表格。
完善入学教育制度。将主体班次学员个性化考核工作作为固定内容,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五条意见、区委三十二条办法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要求,由负责学员管理的班主任在开学时的入学教育和班支委会上进行详细讲解并提出要求,形成常态化的教育制度,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提高学员对考核目的及教育培训意义的认识,增强学员加强学习、锤炼党性、提升能力素质的意识。
按照“2+2+3+X”的模式,严格考核操作程序
以班主任和责任教师两方日常考核为基础。承担主体班次教学和学员管理的责任教师和班主任负责全过程跟踪,对学员进行日常的观察考核。班主任重点记录学员日常表现、遵守纪律情况,记录《主体班次班主任工作日志》;责任教师重点记录学员在教学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和学习能力,填写《主体班次学员参与教学活动情况记录表》,统一作为结业前考核鉴定的基础性依据。
充分发挥学员自评和互评两方面评价的作用。充分发挥主体班学员和班支委自我管理、自我评价的作用,由学员对本人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自我总结,并根据相互了解对照考核评价内容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对其他学员作出评价,填写《东城区主体班次学员自评、互评表》。在此基础上,经过班级小组评议后,由班支委对每位学员的主要表现进行评价并填写《学员鉴定表》。
综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和授课教师三方意见。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干部通过参加党性分析、演讲比赛、综合素质答辩、学员代表座谈会、异地培训等重要教学活动对学员进行全方位深入了解,留下考察意见。同时,班主任和责任教师在课后积极征求授课教师对学员课堂表现的意见,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结合特色教学活动的定性定量考核情况。在无领导小组讨论、学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或党性分析会)、演讲比赛、综合素质答辩、异地培训等特色教学活动中,依据考核内容、目的分别设置了单独的考核评分体系。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干部通过全面直观地掌握学员在教学中的表现,对学员作出客观评分与文字评价,增强了考核的精细化程度和科学性。
发挥考核结果作用,促进干部“训”“用”结合
作为颁发结业证书和评选优秀学员的依据。培训结束,考核评价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学员自评、互评情况和班支委意见,结合班主任和责任教师的记录,综合研究分析,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学员考核评价结果。区委党校对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对优秀学员予以表彰,对较差等次的学员不发结业证书,由区委组织部重新安排补训。
挂钩干部年度考核并记入档案。区委党校及培训部门填写完考核鉴定意见后将学员考核等次情况向学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反馈,并作为学员当年度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培训期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培训期间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同时,由组织人事部门将《主体班次学员鉴定表》放入学员个人档案。
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结业后,区委组织部相关领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向班主任和责任教师进一步深入了解学员表现及考核情况,并由区委党校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东城区主体班次学员评价表》和《学员考核评价意见》,详细列出每一名学员的学习表现、优点特长和存在不足等方面的意见,推出表现特别突出的学员,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管理部门提供,作为干部考察任用和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