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互联网

闵良臣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0年09月13日 第 12 版 )

一个官员,如果长时间不能适应网络时代带来的变化,跟不上时代步伐,无疑只能被时代淘汰。无论如何认为我们有自己的“国情”,都不可能拒先进的科学文明于国门之外,不然,我们又怎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何况,在信息时代,即使有心拒绝,估计也只能是一种妄想。

没有互联网,南京的周久耕就不会因一盒烟而“事发”,继续“好官”他自为之,更不会出现像有人在文章中所说的那样,周久耕事件发生后,南京市的许多官员似乎一夜之间换了一身“马甲”:高档名牌服装不穿了,名牌手表不戴了,高级轿车不坐了,天价香烟也消失了。没有互联网,就不会有“逯军事件”,那句“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百姓说话”也不会传得如此之广。没有互联网,看辽宁西丰就像当地县委书记张志国的西丰,就有可能对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面新闻的北京女记者纠缠不休,甚至有可能强行把女记者抓走(后果将不堪设想)。没有互联网,“周老虎”就有可能成了“真老虎”,欺骗国人,甚至欺骗整个世界,开国际玩笑。没有互联网,也就不会有“山西黑砖窑事件”,多少人家的孩子仍然过着“暗无天日”的窑奴日子,多少家长要整天以泪洗面。没有互联网,湖北佘祥林冤案、重庆的“彭水诗案”,以及后来的“躲猫猫”、邓玉娇案,都未必会有后来那样的结果。没有互联网,有些地方的强制拆迁也就强制拆迁了,有的人(像聂树斌)冤杀了也就冤杀了……

对社会进步,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而言,可以说互联网实在是太好了。而互联网之所以如此之好,主要的就是因为它透明度高,影响大,来得快。

尽管不能说网民就一定代表中国的“大多数”,但我们不能不承认,网络民意,也是民意。时至今日,众多网民通过互联网表达的民意事实上在推动着我们社会的进步。

我们所说的“以人为本”,内涵应该是很宽泛的,除了要保证“这个人”有饭吃有衣穿之外,主要是说要以他的合法权益乃至合法诉求为本。如果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合法诉求得不到维护,就算是让他“有饭吃有衣穿”,也还是不够。换句话说,如果不能维护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合法诉求,“以人为本”的实质就要大打折扣。

世界上一些比我们更加文明的发达国家,他们肯定也会尊重网络民意,但未必需要到我们这个程度。这是因为那里的网民可以在更大的领域以更多的形式有更充分的诉求权,不需要采取这种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比如,一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资方侵害,只要诉诸工会,一般来说,即可得到解决。而我们不少地方的工会事实上没有这样的权力。因此,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往往还需要走更多的程序,甚至即使走了更多的程序,未必就能得到解决。这大约也是一些网民之所以采取通过网络诉求的形式表达自己意愿的一个因素。如此说来,网络民意,事实上就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民主表达不足的补充,说白了,求助于网络表达,往往就等于是在求救于更加有效更加宽广的民主。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民意可以算是一个社会的“晴雨表”:网络民意越盛,越说明现实生活中的有效民主诉求需要扩大和保证。

(2010年第3期《民主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