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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违建宣示了什么?
顾则徐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7年10月01日 第 12 版 )
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点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所谓违章建筑,实际就是外来人口自行搭建并聚居的窝棚。这种窝棚一般不是楼房,因此,近千平米也就是占地规模在一亩半地以上。一亩半地如果是空地,远看不过巴掌大而已,但建了密集的窝棚并置身其中,则有如迷宫一样广大。这种迷宫一样的窝棚区,也就是贫民窟。点火烧掉它,行为特征是纵火,但因为是行政性纵火,所以是合法纵火。这种合法纵火所宣示的意志,就是:绝不允许贫民窟发生。这种坚决的意志在中国具有普遍性,因此就是:中国绝不允许贫民窟发生。所要达到的形象工程目标则是:中国是个没有贫民窟的“发达”国家。
由于中国的后起,在近代化过程中贫民窟的产生是自然的,也是必要的基础。那么,在今天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贫民窟的出现就不是自然的了?就不是城市发展的自然基础了?我认为,这是很错误的观念,是违背社会客观状况的,是出于形象工程需要的蒙着眼睛的看法。虽然时代不同,但在形成贫民窟的一些基本动因上,今天的中国社会并没有变化,有的甚至是加深、加重了,比如:城乡差距的扩大,社会地区性的贫富分化,人口向中心城市的大量聚集,相当一部分人口买不起房子,不少外来人口租不起房子,等等。唯一的区别在于,旧上海外来人口有自己搭设窝棚的权利,今天的中国则没有这种权利。但是,没有这种权利并不等于没有这样的动力和冲动,正因为有这样的社会性动力和冲动而没有权利,才会有深圳放火烧窝棚的行政行为发生。怎么办?既然贫民窟产生的动力和冲动是客观的,根子就在行政的主观上了,政府必须改变自己的观念才符合社会的客观发展和需求,不然,就只能越来越进行行政性纵火。
在今天的世界上,贫民窟的发生和存在还是普遍的现象,规模较大的如印度。可以认为印度的经济总体还不如中国,所以有贫民窟,但是,有大规模贫民窟的巴西人均年收入却高于中国,巴西的人均年收入达4000多美元,中国2010年的目标不过是争取3000美元。如果认为巴西仍然贫穷,不属于中国需要的“国际惯例”,那么,法国总富裕了吧?美国总富裕了吧?法国、美国也还是有贫民窟的。如果真是实事求是进行发展,中国凭什么不让贫民窟发生、存在?凭什么把已经发生的贫民窟纵火烧掉?
(2007年9月3日《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