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面临战略机遇

王东兴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4年02月23日 第 10 版 )

国企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任重而道远。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国有企业改革仍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国有企业来说,既有挑战,也有加快发展的机遇。国有企业改革千头万绪,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抓住重点,实施突破,统筹兼顾,整体跟进,当务之急是“三管齐下”,抓好以下三个重点。

第一,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股权重组。通过规范的股权多元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实现制度、机制、管理和技术创新。要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按照《决定》要求,尽快把现代产权制度建立起来,并以此为基础加快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抓紧重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灵魂。要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要深化企业内部机制改革与创新,特别要抓紧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分配机制和激励监督机制。

第二,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构建新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运营体系。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建设,按照国资委的计划,将用三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这项改革涉及十几万亿元国有资产,必须十分慎重。改革中要特别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切实转变国资机构职能。国资机构能否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关键取决于职能能否转变。因此,应该确保做到“三分开”: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严格规范国资机构的行为。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新体制下国资机构与监管对象的关系,是出资人与运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国资机构必须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督方式,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出资人到位而不越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要完善对国资机构的监督体系。

第三,从以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制度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的角度出发,从制度上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的全过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是建立国有产权流通体系的关键环节。这些年来,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当前,要抓住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机遇,大力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努力做到集中优质资产,重组低效资产,盘活“沉睡”资产,清理无效资产。一是要大力培育产权市场,实现“阳光交易”。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产权变动必须防止出现“吃最后的晚餐”的现象。而要防止出现这种状况,就必须充分发挥产权市场的作用,通过产权市场实现公开、公正、透明交易。上海、珠海等地的实践证明,在产权市场上自由竞价,透明操作,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产权交易中腐败行为的重要关卡。今后国有资产交易均应在产权市场进行,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制度,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交易监督。要大力整顿和规范评估业等中介机构,使独立、权威的中介机构在资产转让中起关键作用,减少转让价格的盲目性。二是要进一步打破垄断,开放市场。要加快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打破部门分割和地方保护,为各类资本的流动重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国企问题是复杂的,而且关系重大,所以在改革过程中要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把推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大力宣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既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眼,不失时机地把改革推向前进,又从具体现实的细微处着手,切实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和方法,在保持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促进稳定。

积极稳妥,谨防刮风。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事业,面对困难无所作为不行,急于求成也不行。在改革调整中,必须警惕简单化、片面性倾向,防止刮下指标、定时间表之风。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依法有序地推进改革,先立规矩后实施,特别要对国有资产重组中的不良资产核销、职工福利提留、社会资产剥离、国有股转让收入的使用方法和用途等问题,作出明确安排,防止改革走样。

民主决策,严格程序。尽快建立起完备的企业改革决策机制和操作程序。凡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务必事前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该走的程序“一个也不能少”,确保改革能够统筹兼顾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等各个方面的利益。改革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股东会通过,保障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起推进改革的强大力量。

以人为本,职工优先。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国企重组中谁来支付职工安置成本,是最棘手的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在整个改革进程中,都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职工安置放在首位,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寻找新的就业岗位,千方百计筹措职工安置经费,千方百计弥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努力铺设一道坚固的“安全网”,保证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总之,只要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规律的认识,变压力为动力,加强管理,加快结构调整,重点抓好国企改革的“三项工作”。同时,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韧不拔,开拓进取,就一定能把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引向深入。

(作者系河北省保定天鹅化纤集团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