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调整不能仅依赖社会保障
朱红军 季明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4年02月16日 第 12 版 )
著名经济学家樊纲近日指出,中国现阶段阶层收入差距应依靠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不能过分依赖社会保障制度来予以平衡。樊纲认为,阶层收入差距的出现是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中国走向经济全球化,建设现代化历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现阶段比较突出的城乡收入差距、就业者与失业者的差距等等问题,归根结底都集中在如何解决几亿农民进城就业的问题上。
樊纲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在许多农村,农业收入已不再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源泉,取而代之的是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过去以农为生的农民大多处于一种“不充分就业”的状态。正基于此,他估计,中国目前约有3亿左右的农民正在处于从农村走向城市的路途之上,而这一群体的存在正压迫着城市中1亿左右的低收入打工阶层,使他们的收入暂时难以发生质的提高。
他认为,真正的解决之道在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以使社会达到一种“充分就业”状态,只有社会能够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劳动力资源才不会因为过分密集而变得“廉价”,低收入者甚至失业者也才会具备提高收入的可能;否则,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来试图抹平差距的做法就会陷入纯粹意义上的补贴性质,而中国目前的财政状况显然是不堪这样的重负的。
针对现阶段国内城市竞相吸引外资制造企业以增加就业机会的做法,樊纲表示,全球制造业所能提供的就业容量依然是有限的,问题的最终解决只能依靠自身的经济发展。
因此,他强调,调节阶层收入差距不能也不应该过分依赖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一是因为目前的中国经济能力还难以承担以太高支出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另一原因是,世界上已有的经验显示,给低收入者提供“造血”功能作用远甚于一味“输血”。他同时指出,现阶段有限的社会保障投入应该用于缓冲由阶层收入差距而可能激化的社会矛盾,譬如加大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基础教育建设以及设立农村特殊疾病的保障基金等方面。
樊纲呼吁中国的经济学家应充分认识到中国阶层收入差距长期存在的正常性及普遍性,并在此基础上注重理性分析,并最终给予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以更多更完善的良策。
(《社会科学报》2004年1月1 日 作者 朱红军 季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