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乡镇党校规范化建设

黄力 仇白云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6年07月10日 第 10 版 )

乡镇党校承担着打通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最后一公里”、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近年来,乡镇党校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建设标准不一、资源整合不够、保障机制不畅等问题。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亟须各地结合本地优势推进乡镇党校规范化建设。

夯基固本,推动组织体系标准化。《条例》明确,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以设立党校。这一规定意味着设立乡镇党校仍要继续推动,并确保已建成的乡镇党校有效运转并真正发挥作用。2019年以来,我国多地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建立了乡镇党校并实际运行,但仍有不少具备条件的乡镇处于观望状态,没有落实或离标准化建设有较大差距。对此,一是压实办学主体责任。《条例》明确指出,各级党委是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兼任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的党委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把乡镇党校建设纳入乡镇党委工作日程,将党校建设情况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二是优化培训机构设置。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培训场地、有师资队伍、有培训计划、有管理制度、有经费保障”的“六有”建设标准,建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校长,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副校长,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根据教学、科研、行政等职能需求,合理设置教研、教务、办公室等内设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推动硬件资源集约。目前,乡镇党校大多没有专业的培训教室、讨论室和实训室,加之有些党员居住偏僻,参训不便。为避免资金不足或重复投入,可遵循“一场多用,功能复合”的原则,整合乡镇会议室、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闲置校舍等进行办学,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原地提质改造。

扬长补短,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乡镇党校从学科设置、培训对象、学员管理等方面,与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更加趋近,《条例》关于基本培训班次、学制等的规定,针对乡镇党校如何适用,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当前,乡镇党校在教学管理层面普遍还面临着培训内容不规范、师资力量较为薄弱、课程资源分散化和碎片化等困境,但也有贴近一线、便于现场实训的天然优势。为充分发挥长处、补齐短板,可从系统性整合现有资源入手,推进教学管理优化升级。一是立足中心任务,合理设置教学内容。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集体经济、社会治理等中心任务,以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核心,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年度培训计划。精准定位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基层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重点培训对象,在内容设置上突出政治性、注重实用性,切实解决基层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二是善于借助优势,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交流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可积极联动当地党委和政府、业务部门、上级党校和兄弟党校,拓展师资来源渠道,主动构建起跨层级、跨领域的师资、课程等资源共享机制。利用数字化手段解决一部分基层党员培训地点分散、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进一步延伸资源触角,扩大培训覆盖面。三是深耕本土特色,提升整体培训实效。深度融入本地特色文化,将技术能手、“土专家”、“田秀才”、致富带头人等组建成一支善于“接地气”,会讲“群众话”的师资队伍,以群众语言讲好基层故事;探索“课堂+基地”培训模式,依托本地红色教育资源、乡村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等打造特色现场教学点;开设产业链相关的特色“田间课堂”,实现“进门是课堂,出门是现场”,让干部教育培训直接服务于产业发展。

提质增效,助推保障机制长效化。针对大多数乡镇党校培训存在的表面化、会议化、边缘化现象。一是创新培训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加强党委和政府及相关组织部门对乡镇党校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强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对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落实经费保障,推动乡镇党校规范化、标准化、星级化建设。二是创新资源整合机制。依托本地红色资源、乡村振兴等特色,积极承接外部培训业务,实现党校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的同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用活乡镇党校阵地,统筹开展党员学习培训、党组织活动、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三是创新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对先行先试的乡镇党校要进行表彰,对具有创新举措的乡镇党校予以奖励,如考核加分、优先参评各项荣誉等。将优秀教师纳入干部储备库,将培训成绩与党员评优、干部晋升挂钩,激发教师与学员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对乡镇党校的规范化建设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

(作者单位:湖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