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尺度 增力度 显温度
税务执法要优化
尹磊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1年04月14日 第 A2 版 )
税务执法作为税收法治的重要体现,是依法治税的基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强调要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
税务执法要明“尺度”。纵向来看,受税收征管体制的影响,我国税务执法权梯次分布于省、市、县、区四级税务机关,相互之间既有很多重叠,也存在薄弱环节;横向来看,各地税务机关以及跨区域税务执法机构在各自辖区范围内,都具有税法赋予的税务执法权和相应的自由裁量权,执法尺度难免存在一定的伸缩甚至变形。如果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区域之间的税务执法尺度不够明确、执法标准不够统一、执法程序不够严密、执法方式不够规范,会极大地影响税法权威性和执法公正性。为此,一方面要一把尺子纵向量到底,自上而下全方位整合税务执法相关制度规范,统一执法尺度,明确执法精度,做到执法一把尺子,处理一套流程、惩罚一个标准,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另一方面要一把尺子横向量到边,对涉及跨区域税务执法的事项,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增进区域协同,减少乃至避免不同地区间税务执法要求和标准上的差异性,以精确执法提高税法遵从度。
税务执法要增“力度”。近年来,随着企业经营模式的创新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类涉税违法行为频发高发,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和复杂多变。对此,首先是快速精准发力。税务部门可以借助税收大数据资源和征管信息化手段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纳税缴费登记数据、增值税发票数据、各税种纳税申报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的独特优势,及时全面动态监测各类税收风险,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大力推进科技稽查、精准稽查,快、准、狠地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其次是形成震慑威力。对于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虚开“假发票”、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骗税“假出口”、严重激发民众愤慨的明星“假申报”等涉税违法顽疾乱象,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通过完善税收立法,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再次是凝聚共治合力。税收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单靠税务部门一己之力难以实现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目标。通过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更多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实现联合执法、协同执法,从而凝聚起治理的强大合力。
税务执法要显“温度”。税务部门直接面对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和10亿多缴费人,在税务执法过程中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宽严相济有弹性、法理相融有温度。一是科学执法。通过加强对税务执法的事前监督、过程监控、事后监管,做到科学选案、严格立案、及时结案,力争做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税务效果最优化。二是柔性执法。创新税务执法方式,加强纳税人权益维护,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税务执法方式,探索推行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清单制度,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讲法理又通情理。三是便利执法。积极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对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税务处罚事项,通过“网上办”的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最大限度降低办税缴费成本。四是透明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和公布典型涉税案件查处情况,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提高税务执法透明度,以执法优服务,以服务促执法,有效降低税收治理的制度和交易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