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

曾凡银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0年10月19日 第 A6-7 版 )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和推动的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皖浙两省从大局出发,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经过制度酝酿、制度启动、制度实践行将收官,进入制度长效阶段,取得了一系列制度成效。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创新实践。从上到下的制度设计与有序实施。2011年,财政部、环保部出台《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2012年,《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将新安江综合治理列为环保“一号工程”,黄山市推出《关于加快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的决定》。皖浙两省经过多轮会商,签订三轮“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纵向上,由相关部门协调实施。横向上,国家环境监测总站与皖浙两省实施水质联合监测,保障“亿元水质对赌”机制有效运行。上下互动的创新实践与示范推广。皖浙改进区域考核指标体系,将黄山市、淳安县列为生态保护地区单独考核,加大生态环保指标权重,引导基层加强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创新与实践。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经验写入《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等。
  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共同体。筑牢新安江—千岛湖生态共同体。确立上下游共同体意识、一体化行为准则,形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利益、责任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统筹推进新安江—千岛湖试验区“多规合一”。以此推进试验区逐步实行政策一体化、治理一体化、保护一体化、产业一体化等。实施新安江—千岛湖一体化治理与保护。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持续引导、协调下,完善定期会商协作与多元参与机制。深度认知生态补偿共享链,强化责任链,打通利益链,集成制度(法规、政策、监督)链,支撑试验区的长效运行。推进试验区生态产业化一体化。将黄山—新安江—千岛湖—富春江—钱塘江打造成长三角乃至全国最美山水风景带和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实现生态文旅一体深度融合。促成试验区产业生态化一体化。共建杭黄产业合作园区、产业联盟,构建两市及县区的“园区与园区”“园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等多元化专业化分工与产业链协作方式,共同打造新安江流域上下游联动的绿色产业集群,实现流域一体化高质量绿色发展。(作者系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