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学术讲政治是党校宪法教学的基本遵循

王庆德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0年02月28日 第 A11 版 )

  王庆德,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省宪法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是宪法学与中国政治制度。

  用学术讲政治,是新时代党校教学的基本要求,也是党校宪法教学的基本遵循。我参加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五届精品课评选的课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依宪治国的理论与实践》是在多年党校宪法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党校提出的关于用学术讲政治精品课评选标准,着眼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宪法的一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基于新的学理分析框架设计而成的。在这一过程中,我对于党校教学用学术讲政治有了新的认知,对党校宪法教学规律有了新的思考。
  一是用学术讲立场。党校教育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教育,它既不像以单向知识传递为主的高校教育,也不像以教授技能为主的培训机构,而是基于特定的政治立场传播鲜明的政治观和明确的历史观。所以,党校教学用学术讲政治,本质上就是在一定的政治立场上谈学术。
  党校的宪法教学也不例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党校宪法教学就是讲好中国宪法的政治理论,也就是基于中国立场,讲清楚中国法治道路背后的政治逻辑。
  《中国共产党领导依宪治国的理论与实践》的题目选择和框架设计体现了这一原则。这门课的总体设计分为三个部分,即我国宪法的道路选择与理论基础,党领导下的宪法实践与发展完善,新时代推进依宪治国的制度保障。其内在逻辑关系是首先回答我国宪法选择了一条怎样的道路,理论基础是什么,其次回答这条道路是如何走过来的,最后回答未来这条宪法道路如何走下去。
  二是用学术讲问题。党校宪法教学不应囿于西方宪法理论的介绍与描述,而应该有鲜明的问题意识,针对中国宪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理论上的回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论断。这些重大论断都是针对我国宪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而提出的,也是学员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领导依宪治国的理论与实践》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大论断,主要从三方面进行了问题转换设计:第一个问题是来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国人民民主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这一论断,其转换的问题是我国的宪法道路与西方的宪法道路的差异性和独特性;第二个问题来自“党和法的关系”问题,其转换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党与宪法之间的关系;第三个问题来自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其转换的问题是新时代如何为推进依宪治国做好制度保障。
  问题是理论的先导,问题的提出是学理分析的前提。以上三个问题的提出既源于党和国家提出的重大论断,同时又是学员的普遍关切,从而使教学围绕问题展开,有的放矢,避免了泛泛而谈。
  三是用学术讲逻辑自洽。要把政治讲好,必须有学理支持。用学术讲政治,不仅仅是提出话语概念,更为重要的是要达到逻辑自洽。
  西方宪法理论根植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800余年的宪法发展实践,经过了一代代学者的不断努力达成,形成了独特的宪法话语体系,其内在构成有高度的逻辑自洽。相较于此,当代中国宪法理论还处于发展阶段,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一些理论上与逻辑上的不完善。
  党校宪法教学应该着眼于这种理论上的困惑与犹豫,建构相对自洽的学术逻辑,去回应这些问题。也就是将在中国实践基础上生成的政策话语转换为学术话语,能够基于经典著作提出的核心概念理论推演出自己的一套学术分析框架,从系统的专业信息供给开始,提供理论观念的洞识烛照,从而达到思维逻辑的创造性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