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装修﹃红包﹄被拒收所想到的
赵长茂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9年09月13日 第 A4 版 )
前几年买的一所房子,去年开始装修,装修队技术好而且用心,活儿干得漂亮。最后收尾的一部分活儿是由工长亲自操刀做的。因为对装修效果满意,在装修费结算之后,我给工长发了500元的“红包”,工长礼貌地表达了谢意,但拒收红包,我再次把500元发给他并说明是对他的一点儿诚挚谢意,请其“笑纳勿拒”,红包依然被退回。
一开始我不太理解,在钱欲横流的当下,竟然有人拒绝主动送上门来的红包?后来我突然想到,或许是我的好意不符合他如此的做人原则:“我所做的是我应该做的,我所要的是我应该得到的”。这句话可能从未从他的口中说出,但根据与他的接触和对他的了解,我的猜想大抵是不会错的。因之,不由我从红包被拒后隐隐的一丝失落中生出一份敬意。装修工是普通职业,工作辛苦,普遍收入不高。他们大多来自农村,需要挣钱养家糊口,甚至家里可能有嗷嗷待哺的小儿或急需交学费的学生。但“缺钱”不等于爱财。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装修工,在很多人的眼里可能根本算不上“君子”,但君子决不是高高在上或华服披身的大人物或有钱人,也不是“言必称希腊”的文人雅士或其他什么高贵者,而是坚守做人原则和底线、有悲悯之心、在危难时愿意出手帮助别人的人,或者是从来不食“嗟来之食”有骨气的人,如此等等。他们可能是操着不同的口音、从事着不同的工种,自食其力、从不张扬的普通人,但都值得社会尊重。面对金钱,他们只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对不属于自己的钱财绝无非分之想。 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听到看到一些满口仁义道德的“正人君子”,人前人后干着很龌龊的勾当,那些落马贪官,都是拿了自己不应该得到的东西,最终沦为阶下囚的。我们也听到看到,一些腰缠万贯、挥霍无度的“富翁”,苛刻地对待员工,似乎要从他们身上榨取每一分钱,以证明马克思所说的资本“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结果是他们富了,出人头地了,但丧失了做人的格局。
所以,一个人的格局或情操,是不可以从他从事的职业、拥有财富的多寡或受教育的程度来判断的。我所想到的另一点是,对待别人或与人相处,不能仅从自己的想法出发,哪怕你的想法是善意的。不要以为,只要是善意的,你的善举别人就会接受或就一定要接受。我想,有时候,我们的善举是否让对方感觉到一丝不平等、欠尊重,也未可知。在整个国家已经逐步富裕起来、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尊重别人的想法、正确表达自己的善意,显得愈来愈重要。哪怕是对弱者的帮助,包括扶贫,也要注意不能让对方感觉是一种“施舍”或居高临下的“给予”。我们常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待人接物特别是在帮助别人时,现在越来越应该同时具备的理念是,己所欲,也不要施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