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激活土地要素 推动乡村振兴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二班调研组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8年12月26日 第 A4 版 )
按照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培训安排,2018年11月13日至20日,调研组赴长沙县就乡村振兴进行了专题调研。大家一致认为,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而激活土地要素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和核心问题。长沙县千方百计激活土地要素,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有益探索。
激活土地要素的主要做法。一是以稳定土地承包权为核心,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以来,全县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二是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抓手,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流转。建立了以“农村土地合作社”为主要联营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机制,以“实物计价、货币支付”为主要付租方式的农民收入正常增长机制,以“耕地流转规模”为主要配套参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申报会审机制,以“政府付费买单”为主要保护措施的农村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三是以落实土地所有权为基础,用活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确立“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联动、公司组织、镇(街)和村(社区)实施、群众支持”的工作机制。将“治房”“高山移民”“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与增减挂钩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增减挂钩+”的效应,实现多赢效果和综合效益。四是以土地入股合作为依托,确保农民分享合作收益。对于有主导产业发展的村,以村为单位成立土地合作社,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将农户土地以经营权量化为货币的方式入股流转到土地合作社。土地合作社的土地可租赁给企业经营,也可入股与企业合作经营,让农民变成股东,参与分红,增加收入,同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构建了企业、集体组织、农户利益共同体,形成了村级集体经济利益共享机制。五是以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为突破,践行节约集约用地理念。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保障村民建房审批规范性的同时,积极推进了农村集中居住点试点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工作实施意见》《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村庄规划在村民建房审批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实现了资源节约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六是以资本下乡共建为契机,充分挖掘农村土地资源潜力。对于区域优势明显的村集体,按照“企业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和监督、基层组织参与决策、群众意愿充分表达”的共建模式,由城市资本下乡与村集体、土地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合作,以村资产资源为依托发展相关产业,实行共同开发,让资产、资源、资金全面融入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七是以技术创新为引领,深入开展生态土地整治。将生态保护理念融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模式,积极寻求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平衡点,通过创新沟渠生态衬砌技术、构建农田尾水净化系统、打造“生态路面”、规划生物应急通道网络系统、实施“生态化土地平整”、增设“生态景观”等创新生态土地整治工程技术,探索了从耕地保护走向生命共同体建设的新模式。八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推动农村绿色发展。深入推进治厕工作,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深入推进治垃圾工作,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均为100%;推进治房工作,强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质量管理;强化治水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深入推进治风工作,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激活土地要素、推动乡村振兴的启示。一是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体关系。坚持在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利用“统”的方式探索激活土地要素,更加有效地利用土地,较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对于区域优势明显的村集体,以村资产资源为依托发展相关产业,实行共同开发,从而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二是正确处理好耕地和建设用地关系。始终坚持规划引领,通过“多规合一”,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中,合理划分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实现农村发展“一张蓝图”。实施统筹各类涉农资源政策,形成农村农业发展“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局面。三是正确处理好资源和资产关系。按照“政府引领、市场运作、产业带动、政策规范”的原则,通过建立资本与土地的良性互动机制,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工商资本激活土地“沉睡”资源,让工商资本“信得过”“下得来”“落得地”“能增值”,将群众利益与企业利益有机统一,让资产、资源、资金全面融入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四是正确处理好干部和群众关系。重视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选配好、培养好、保障好”的原则,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激活了群众主体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持和群众基础。
进一步激活土地要素、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一是要科学规划,保障用地。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确保乡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数量科学合理;乡村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应保留一定的弹性;加强生态综合整治。二是要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实施“三权分置”;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满足依法自愿条件下,依程序审批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纳入国有土地管理。三是要构建农村土地有序流动机制。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建立城乡土地产权交易流转服务平台;要规范土地产权交易流转程序;要做好土地纠纷调处工作;要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要建立农用地流转风险补偿基金。四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抵押制度,构建财政金融支农政策体系。探索土地抵押制度;出台鼓励土地流转扶持政策;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信贷投入;实施差额准备金制度。
(调研组成员:曾超群,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长沙县委书记;潘海峰,国家市场督管理总局宣传中心副主任;郑杰忠,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马学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委委员、秘书长;江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