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德考评体系的效果

——古代官德考评的启示

凃明君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8年02月19日 第 A3 版 )

    从制定标准到考评程式,古代官德考评体系都十分严格,那么其运行效果如何呢?在考评体系初步定型的唐朝,时人曾有这样的评价:“自至德以来,考绩之司,事多失实。常参官及诸州刺史,未尝分其善恶,悉以中上考褒之。”显然,这个评价不高,是在批评其实际运作流于形式。到了清朝,有这样的评价:“至堂官考核司属,朝夕同事,孰能破情面,秉于公?其中钻营奔竞,弊不胜言。”
  我们认为,真实的情况并不完全像上述批评者描述得这么糟糕。事实上,中国约两千年的道统传承,除了科举制的选拔之功,注重官德考核的制度也功不可没。官德考核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肃正朝纲、严明吏治、抑制腐败的作用。这根“杀威棒”,至少是要求官员道德的基本面处于一个较高水平,并且在每个王朝初期的实际运转中都得到了较好贯彻。哪怕到了王朝的中后期,“以朝廷甄别之典,为人臣交市之资”的“考绩之积弊”毕竟是少数,而受到权力、人情影响的“请托、访查、举劾”等积弊只能说明官员的平均道德水准有所下降。用循吏不用清流虽然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但清流毕竟还是受到社会舆论尊重的。
  综上,我们认为,传统中国的官德考评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儒家道德,而儒家道德作为主流意识形态也一直得到以儒生为主的官员群体的心理认同,以之为理想状态。现实虽难免苟且,但道德理想却也并未完全泯灭。当然,这个道德理想对现实人性的阴暗面批判过甚、全然不顾,也的确导致它流于形式化、表面化,导致说一套、做一套,致使官员产生两面人倾向,甚至上演假“遗爱靴”闹剧;再加之这种道德理想偏重于人心的意志,而人们很难用某种外在的方式考察到真实的内心世界,每个官员都有几把“万民伞”,这就更不容易区分两面人到底是哪一面居于主导了。如果不注重人性的复杂性而片面强调某种道德的高尚性,那么无论考评的标准多么严格、程式如何严厉,对这种德性的尊崇和考量都会在长期的实际运行中发生异化,扭曲考评程式,扭曲民风民意。
  传统中国的官德考评对官员、对文官制度的影响是复杂的,很难简单地断言其好坏,但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
  一是道德目的选定应少而精,切中要害。就其根本,道德是向善的意志,也就是道德心。二是考核标准应尽可能简化,尽可能用具化、可描述的行为来界定,尽可能用负面行为清单来界定。三是要对考评对象细致的分类。不同的官员,要有不同的行为评价标准去考评他的道德水准,而不能一刀切。四是考评人、考评机构的相对独立性,既要保持自身相对的独立性,又要在考评过程中注重与其他部门的系统协同。五是要建立起立体的考评体系。既要重视权力对权力的考核,也要完善权利对权力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