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的艺术表达

——评影片《黄克功案件》

范玉刚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6年07月18日 第 A12 版 )

    电影《黄克功案件》于5月25日在中央党校大礼堂播映,中央党校学员和教职工数百人观看,在观影者的掌声中电影编剧王兴东先生做了激情洋溢的解读,观影后部分学员和教师还与编剧、制片人等作了交流,该片在观影者中引发了相当热烈的反响和情感共鸣。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又逢全党深入展开“两学一做”,这使得该部电影的播映具有了特殊的价值和意义。这部影片从法治思维的视角在思想观念上启发我们如何永葆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如何践行党的宗旨。在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和娱乐泛化的大众文化流行时代,其强烈的使命担当意识和社会主流价值诉求,值得我们深思。
  电影开篇:滂沱大雨中一个八路军战士抱着一个头部流血的女人,蹒跚着走向河水中……“事件”发生于国共合作初期,当时陕甘宁边区刚刚成立,“事件”吸引了全国乃至共产国际的目光。面临国民党统治区的宣传(桃色凶杀案)和蒋介石特赦张灵甫的参照以及共产国际对此事的关注(共产国际认为边区法院对这样的案件没有经验,试图参与指导审判),中国共产党如何审判黄克功,其实是全国、全民在审视延安政权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权,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党,八路军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党中央、中央军委高瞻远瞩,在陕北公学操场开启了共产党领导的政权下历史性的第一次阳光审判。如院长雷经天所言:“共产党姓共,就是与劳动人民同甘共苦,不搞特殊待遇。姓共,就是与各民主党派同舟共济,共同抗日。姓共,就是与民众权利共享,不以特权优待自己。如果我们宽容了黄克功,官贵民贱,共产党不姓共了,人民就会与我们不共戴天,就像骂国民党特权腐败一样,反对我们”。影片以艺术的方式深刻揭示出,这才是共产党赢得民心,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因。
  人们如何正确理解爱和表达爱?爱是一种主体间性的承认形式,它使人拥有自信与建构共同体(社会和谐)的基础。共产党的威信、感召力、正义公平的力量与党的形象的建构,都离不开对爱的理解和承认。对爱的沟通障碍使黄克功痛下杀手,这与他在思想上滋生的居功自傲、倚强凌弱的意识分不开,这种意识驱使他由一个共产党的红军干部蜕变为一个卑鄙无耻残忍之徒。正是深谙其中的利害,毛泽东没有赦免黄克功(在公审大会上宣读毛泽东的信):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
  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这就是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光明磊落和胸襟。这种思想在今天看来就是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坚决反对腐败和特权。没有人能超越法律,党内没有特殊党员,谁犯罪都要秉公处理。影片艺术地诠释了共产党人如何姓共。“事件”发生后很多人都在反思,黄克功为什么敢向一个女学生开枪?雷经天说:如果我们不判黄克功死刑,就是判了我们未来的死刑。正是通过审判黄克功,共产党、红军干部的形象立起来了,黄克功案件的民主审判为中国共产党树立了秉公执法的正面形象,这表征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熟和自信。黄克功事件的妥善处理使中国共产党焕发了强烈的感召力,吸引了无数热血青年奔赴延安!
  《黄克功案件》固然在艺术上有着某些不足,但该片的现实意义不容忽视,它应该与大众见面,应该发挥其对党员的教化作用。法律必须被信仰,这是影片宣传的理念,支撑这个理念的是社会主流文化价值观。市场经济时代,任何一部作品都要经过大众的检验和市场的检验,在批评中才能生成为艺术精品。
  (作者系中央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