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基本价值在于开拓公共性

唐文玉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10月05日 第 A7 版 )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法治的基本价值在于公共性的开拓。公共性的开拓,其实指的就是超越“为自己好”的私人领域,开拓“为大家好”的公共空间。在此所述的“大家”没有一个明确的范围限定,可以小到互益性的团体,也可以扩展到社区、城市、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公共性是当代中国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建构面临的大问题,而法治的基本价值就在于开拓公共性,以实现中国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良性建构。
  有专家把社群划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由团体格局所形成的社群,另一种是由差序格局所形成的社群。差序格局中的私人道德没有超越亲疏厚薄的差序特性,缺乏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公共道德要素。而要发展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公共道德要素,则需要以法治为基础。法治之所以具有突破传统差序格局私人关系文化的束缚而在当代中国开拓公共性的价值,是基于法治的两大基本功能:一是法治可以强化个人的共同体观念,二是法治可以防止共同体的行动被各种私人关系所限制。一旦国家的共同体行动被各种私人关系所限制,就会发生权力私用、任人唯亲、徇情不公等现象,国家共同体平等为每一国民服务的性质就会因此而弱化,甚至沦落为少数执掌公共权力者谋求私利或者少数人利益的工具,从而导致社会公平正义流失,影响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良性建构。(2015年6月2日《社会科学报》唐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