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高风险社会”的应对之策

李小云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9月28日 第 A7 版 )

  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多维度高风险社会”,完全依靠传统的政府行政治理框架和手段不仅无法有效地预防风险,更无法有效地降低风险所产生的破坏性影响和风险后的次生灾害。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但又超越政府的、全社会性的、基于“多维度风险社会”理论的风险应对制度框架。
  现代风险已经超越了政府和专家的能力,政府和专家很难准确掌握风险的信息和应对风险的方法。传统社会的风险主要是自然风险,其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现代社会的风险虽然主要是人为造成的,理论上讲也是可以避免的,但事实上其发生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即使我们排除了政府不作为,没有管制、腐败等因素,结论仍然如此。
  首先,一个局部的小的风险可以演化成大范围的灾难。现代社会趋利性极强,市场制度设置追求每个细节的盈利,生产分工细致。每个细节的局部小风险,在工业化生产的分工而又相互联系下,在不同系统中进行传递,而导致风险的放大。因此,任何一个局部的风险防御都是社会整体的风险防御。
  其次,现代风险往往会超越社会的预防处理能力。一旦社会出现大的风险,我们会发现政府往往没有很好的准备而且应对能力也显不足,社会和媒体也会把矛头指向政府。实际上,现代风险最大的特点就是其破坏力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来源于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和政府对于风险发生的信息掌握和处理能力的不足,即使对于发达国家也是如此。
  再次,风险的发生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应对现代风险方面,认为政府和专家能够准确掌握风险信息和应对风险方法的思路是不对的。现代风险已经超越了政府和专家的能力,这就是现代社会之所以被称为“风险社会”的主要原因。
  防范风险的关键是要发育出社会普遍接受的应对风险的文化,同时要建立全民性、参与性和包容性的风险应对体系。
  其一,要普及个人风险意识,不能认为有了风险就是国家和企业的责任。因为,只要社会中的个人具有较高的个人风险意识,他们就会主动采取自我保护的措施,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会下降。
  其二,由于现代风险的不可预测性以及个人化的特点,风险防范的制度安排和措施就无法只依靠个别专家来制定,而需要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公民参与机制。需要指出的是,公民参与机制并不是简单的被征求意见,而是在权力和利益平等的条件下所进行的社会参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风险社会治理的根本是消除社会的腐败、不平等等问题。
  其三,现代社会风险的发生不断冲击传统保险的基本原则,人们依靠政府和寄希望于保险对风险进行补偿的心理与现代社会的风险特点极不相称。治理现代风险要基于风险发生的个体性和不确定性这一重要的原则,要合理地配置政府、市场和社会个体的责任。建立一个每个个体都对自身行为负责的机制,是现代风险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2015年9月上《人民论坛》李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