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要点提高法治教育效果

王若磊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4年11月10日 第 A14 版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整体部署。同时,《决定》明确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既是守法的核心主体,更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主导力量。作为党培训和轮训中高级领导干部的中央党校以及各级党校,应当立足全局和长远,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作用。
  在党校进行法治教育,目标是让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进课堂进头脑。通过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意义与实质,把握法治的观念与要点,转变传统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在个人生活中带头守法,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遵守和适用。
  四中全会前,中央党校以政法教研部为主首次开设了为期两个月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题进修班。近40位来自各行业、各地区的领导干部对法治基本理论进行了系统学习,是对全会精神学习的提前准备。进修班上安排了十次专题讲授,覆盖了法治建设的多个领域,包括法治中国建设的历程、域外法治的经验,也包括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改革、法治社会建设等具体问题,并组织了多次交流、讨论和论坛。在全会结束后邀请两名决定起草者对全会精神进行了解读。通过培训,学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得到了较大提升,对比最初开班时两带来问题的发言情况,我感到学员对法治有了较深的认同,已经开始用法治标准评价身边大事小事,法治思维已经进入头脑,培训效果较为明显,提升了我们举办类似班次的信心。
  紧接着,四中全会后,中央党校将同时开设两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省部级、厅局级进修班,以及一期全国党校法学师资班。这些培训作为全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进行法治教育的先导,能够起到积极效果。在党校推行法治教育,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着重转变观念,突出理念影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要转变行为,首先要转变思想。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我国人治传统依然根深蒂固,特权思想、拍脑袋决策,一 言堂、家长作风还有残留,这些现象与法治的要求相违背。因此,在教学中,理念转变是基础。要通过法治理念的传授,使领导干部内在地认同法治价值、理解法治精神、认识到法治的益处,自内而外地影响行为。虽然党校很多课程要直接解决“怎么办”的问题,但是理论讲授也能起到相同的效果,甚至事半功倍。这里的理论并不是指书本上学术史、学术争论、学术观点的灌输,而是观念的更新与启迪,通过观念革新来带动行为转变。
  第二,不放松具体法律知识的讲授。除了法治理念的树立与认同,要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还要看具体领域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因此,在党校进行法治教育还要有针对性地对某些特定领域的法律进行讲授,即具体法治。要细化学习内容甚至讲授重点法律条文是如何规定的。此类法律课程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关于个人行为守法,主要是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的课程,向各级领导干部明确何种行为是犯罪行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对照自身进行检查,杜绝此类行为发生;二是具体工作中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法律知识,民告官的行政法具体规定,以及公民权利保障的法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等。
  第三,对象上主要应面对党政一把手和实权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指专门法律工作者,特别是立法官员和司法官员。此类人员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十分关键,但是对专业人员培训应当在专门法官、检察官学院甚至高校进行,目标是提升法律专业操作水平。党校的法治培训有不同的目标和内容,应当主要面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人大主任、具有审批权的部门首长等。社会守法,首先要政府守法;政府守法,首先要高级领导干部守法。他们具有全局领导力和决定力,他们能否依法执政决定了整个国家能否依法运转;他们依法办事,下属人员和各级专职法律机关就能更好地依法办事。因此,四中全会《决定》多次强调,“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所以,组织部门在安排学习培训时,应当首先考虑这些人员成为培训对象。
  第四,让法治实践贯穿培训过程,防止知行脱节。在培训过程中,应当推动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让领导干部在实践中理解、践行法治。在党校培训时,应当创造尽可能多的机会让学员领导干部参与多种形式的法律实务过程,比如旁听立法审议过程、法庭庭审、侦查审讯、听证会,或者参与行政执法,甚至担当人民陪审员、监督员等。通过亲身的法治实践了解现实,了解法治之难与法治之益,进而反躬自身,推动自己所领导工作的法治进程,做到知行合一,真正把法治思维落实到行动中。
  在上述四点的基础上,应当更加科学地进行党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设置,合理安排基础理论课、专题讲授课、案例课、讨论课、实践课的内容、比重与讲授方式,使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能够真正进入头脑,转化为行动。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政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