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党校人的责任担当

罗宗毅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4年03月24日 第 A3 版 )

  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感觉总书记站得很高、看得很远、思考得很深,展现了一个大国领导人的自信、智慧和人格魅力。经过反复学习,进一步体会到这是一篇抓住了核心关键、为改革确立坐标、对改革进行定向定位定轨定法的重要讲话。
  讲话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立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住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用这个总目标来统领改革、推进改革,各领域的改革就能形成联动和集成,治国理政的整体效能就会得到大大的提升。治理概念的提出标志着党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型,实现了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的历史性跨越。从强调管理转向强调治理,虽然仅一字之差,却是社会建设和执政理念一次彻底的更新。
  学习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领导干部面临哪些新的挑战,党校人应有怎样的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说,应当看到“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相比,我们在提高治理能力上需要下更大的气力,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干部深感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对这段话,我的理解是:
  首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重构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强调政府、市场与社会三支力量甚至更多的力量对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建立多种治理主体的合作机制,处理日趋复杂的问题。这就要求政府从“为民作主”转变为“由民作主”;从“由政府包打天下”转变为依靠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各种力量;从采取单纯的行政管控手段转变为运用包括非强制的、非官方的和非正式的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形成真正的社会合力。这当中,如何发挥政府引导协调联动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是一个新的课题,是一个挑战。
  其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涉,放权给市场、社会、地方,不该管的事不要管;另一方面,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该管的事要管起来。这“一加一减”,有些过去熟悉的工作方法不能用了,新的工作方法还没学会,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能力又是一种挑战。
  再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更加强调依法治理,加强法制保障,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三方面的能力:一是在法制体系和制度体系下运行政治的能力;二是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引导社会理性参与政治活动的能力;三是驾驭民主的能力。这对领导干部又是一个新的课题。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党校应当有所作为,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干部培训和学科建设。
  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补充完善教学布局,使其更加契合党校教育对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要求。当前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学习。目前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已经开始进课堂、进教材,下一步应该从前一阶段的释疑解惑进入到系统开发和深度阐述,使其在党校教学布局中占更大的分量,有更深的融入。这一点应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应着眼长远,未雨绸缪,及早考虑,从基础层面推进学科体系的研究和建设,构建党校学科新优势。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巩固优势学科、加强薄弱学科的基础上,培育开发急需的短期学科。要结合干部成长规律的研究,认真研究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党性和作风状况,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