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陈启清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4年01月13日 第 A4 版 )

  当前条件下加快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需要注意什么?这里有三个关键问题。
  顺序很关键。加快并不等于不顾条件,不顾顺序。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有序”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需求导向。市场有这个需求,就相应放开,不要超越阶段,超越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去激进开放。
  时机很关键。正确的战略在错误的时候执行可能造成负面效应。我们认为当前并不是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好时机。一方面,因为国内外资产价格差距比较明显,发达国家的资产价格尤其房价在金融危机中普遍下跌,处于低位,而我国房价这些年连续上涨,身处高位,一旦资本项目开放,很可能出现国内资金抛售国内高价房产去配置国外低价房产的情况,这将给目前相对脆弱的以房地产为核心的经济金融系统带来重大影响。另一方面,美联储已经启动QE 退出,美元因美国经济复苏、欧洲日本定量宽松货币政策持续、新兴市场经济风险增大等因素升值,美国国债收益率上升,这些因素都意味着全球货币可能回流美国,中国在此时放开资本项目很可能助推资本外流,给国内经济造成严重扰动。我们认为“加快实现”并不意味着马上要放开资本项目,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资本项目都要加快。我们不赞成给资本项目可兑换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具体的时机把握应该由管理层来自主决定。
  预留管理手段很关键。国际经验已经充分表明,资本项目可兑换风险巨大,很多国家正是因为不恰当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而酿成金融危机,但各国的实践也表明,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风险并非不可控制不可管理。这次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在这样一个基础和条件下来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一管理的重点放在两个方面:外债和资本流动。首先要加强外债管理,合理调控外债规模,优化外债结构,防范外债资产负债不匹配、期限不匹配等风险。其次要完善资本流动管理,建立资本流动监测体系,做到应统尽统;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限制与实体经济严重脱离的金融衍生品的跨境交易。外债和资本流动的管理都要放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之下来设计,要统一纳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注重跨部门的监管协调。同时还要预留管理手段,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对资本流动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