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中的两个难题

赵建国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4年07月05日 第 08 版 )

国有资产流动主要问题之一是价格的确定

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一直受到四个方面的困扰:一是是不是私有化的问题,这个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该说逐步认识清晰了,目前已不是主要问题;二是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这是当前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原因有腐败问题,有国有资产的定价问题,某种程度上腐败问题也是定价问题;三是职工安排问题,这个问题主要是认识问题,目前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劳动法”保障,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安置企业职工的政策,这里也与资产变现时的“包装”条件有关,也涉及价格问题;四是来自既得利益者各种好的和不好的考虑所引起的阻力。

国有资产的定价问题确实是一个复杂问题,涉及资产总量、权益总量、赢利能力和持续赢利能力、职工全部进入或部分进入、职工素质、管理层的素质和企业管理基础等等。目前我国主要是以评估的办法、参照权益等确定价格,这里问题很多。一是评估是由中介机构完成,在我国中介服务还不完善的环境中,其评估价格受到人为的干扰和评估机构没有对其评估结果实质责任造成的价格失真;二是评估信息来源主要是就有形资产和帐面资产,对企业无形资产和赢利能力评估不足;三是以权益和总资产作为重要的参照,同样的权益、资产赢利能力千差万别,价格当然应该是多样的,有的企业总资产很大,可长期亏损甚至权益为负,其价格按市场原则也应该是负价格,这个问题是当前的主要问题。

本文认为目前解决国有资产流动的价格问题主要应以企业“包装”的条件,即进入流动的资产状况、安置职工的条件、财务状况、行业位置及发展潜力等全部内容公开,由市场确定。国家应该出台保证国有资产流动公开、透明的政策和措施。

国有控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是“出资人”问题

设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都是国有经济放大控制力以及退出变现的一种方法。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对股份制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持股等形式,实行股份制。十五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采用上述形式实行股份制。近年来,按照中央的方针,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目前的问题是国有控股(或第一大股东)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达到“治理”的效果。

国有控股(或大股东)的有限公司目前主要问题:一是作为大股东的国有企业(公司)包揽控股公司的管理权,使法人治理结果失效;二是股东会成员和监视会成员派出的随意性,股东代表和监视会不能有效代表股东;三是按出资比例派出董事,使作为经营管理层的董事会本应为专家组成的团队变成了股东会;四是经理层本应是董事会聘请的执行层,变成了大股东任命(或变相任命),导致经理层变为事实上的董事会。国有企业根本问题之一就是出资者不明确(这也是政企不分的主要原因之一),这种状况在公司的反映就是出资者“虚位”,形成了目前董事会、经理层的上移,使公司的经理成了类似国有企业的厂长,公司也就类似国有企业。造成的后果一是“公司法”设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失效;二是非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重组有限公司心存疑虑,使国有经济放大功能失效;三是政府沿用过去管理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管理公司,造成新一轮的政企不分。

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关系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大局,其关键又是出资人代表问题。因此,解决好“出资人”的问题意义重大。在这方面学术界有不少观点,实践中也有不少“模式”,这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进行深入探讨。例如,“出资人”人格化的问题就有深入研究的必要。

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问题很多,需要探讨和研究的问题也很多,比如还有职工下岗的问题、企业办社会的问题等等。但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明确按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战略,任何在改革中的具体问题应服从于战略,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企改革一定能尽快取得突破,取得成功。

(作者系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