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答本报记者问

本报记者 李玉梅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4年07月05日 第 01 版 )

基层检察院建设搞得不好 检察工作就会陷入被动

记者:近年来,基层检察院建设越来越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那么,应从哪些方面来认识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性?

贾春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性,首先是由基层检察院的基础性地位决定的。在全国3000多个检察院中,有80%以上是基层检察院;20多万检察干警中,有80%工作在基层检察院;检察机关每年所办的案件中,80%以上是由基层检察院承办的。这几个80%,足以说明基层检察院在整个检察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也足以说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等重要职责。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归结起来就是要通过依法履行这些职责,维护稳定,促进廉政,保障人权,实现公正,服务大局。这些职能作用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上级检察院的工作固然重要,但如果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在基层得不到落实,它的作用也难以发挥。所以,只要抓住了基层,就抓住了检察工作的根本;也只有抓好了基层,才能推动检察工作的全局。基层检察院建设搞得好,整个检察工作就主动,就能够取得好成绩;基层检察院建设搞得不好,整个检察工作就会陷入被动。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性,还在于它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必然要求。基层检察院不仅是检察机关的基本力量,也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主要窗口。基层检察院处在执法办案的第一线,同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对检察机关是否公正执法的看法,主要来源于对身边的基层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的感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基层检察院的形象就代表了整个检察机关的形象。基层检察院建设搞得好,基层检察工作做好了,人民群众就会感到犯罪受到了打击,腐败得到了惩治,司法公正有了保障。反之,如果基层检察院建设搞得不好,工作做得不好,形象不佳,人民群众就会对检察机关失去信心,甚至影响到对司法制度、对党和国家的信心。因此,我们要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必须从基层检察院抓起,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性,也是由当前基层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现状决定的。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基层检察院建设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基层检察院的整体水平有了提高,一些突出问题已经或正在得到解决,一批后进院的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队伍素质、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也要看到,当前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有的地方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得不全面、不到位,没有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作用,人民群众还不满意;有些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配备不齐、不强,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有的基层干警执法观念陈旧,特权思想严重,工作方法简单,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还有极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一些基层检察院工作条件较差,各方面建设停滞不前,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检察机关经费紧张,基础设施和装备落后,严重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通过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检察工作的水平和基层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基层检察院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

记者: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批评意见仍然集中在基层,对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呼声仍然很高。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关键是什么?

贾春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关键还是要调动基层检察院自身的动力,依靠基层检察院自身的努力。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了好的领导班子,就能带出高素质的队伍,就能创造良好的业绩。因此,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必须坚持把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通过班子建设带动整个队伍建设,从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基层检察长是领导班子的带头人,也是基层检察院工作的领导者和指挥者。实践证明,检察长的精神状态好不好,领导水平高不高,工作作风正不正,直接关系到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整个检察院工作的好坏。所以,抓班子建设,首先要抓好一把手,也就是检察长。这既是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从多年来基层建设实践中得出的重要经验。

在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方面,今年要切实抓好两件事:一是对全国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进行一次轮训,提高他们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特别是要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既要加大工作力度,又要讲求办案质量,既要抓好业务,又要带好队伍,既要对队伍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干部,注意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真正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团结带领大家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这项工作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负责,目前正在分期分批进行。二是对软弱涣散、管理不力、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考察调整。在全面分析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状况的基础上,统一制定考察调整方案,会同组织部门实施。根据考察情况,该调整的要调整,该交流的要交流,该充实加强的要充实加强,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通过考察调整,选好配强“一把手”,增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记者:除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也是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当前人民群众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基层检察院工作的意见,有相当一部分是集中在队伍建设上。请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方面有什么考虑?

贾春旺:你说的很对。之所以强调班子建设,是因为班子建设在队伍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班子建设好了,队伍就比较好带。但班子建设不等于队伍建设,在抓好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基础上,还要重视整个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强调要做到“三抓”,即抓教育、抓培训、抓管理。

一是抓教育。队伍建设必须立足于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去年,为了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各地反映,这个教育活动既紧扣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贴近检察实际、基层实际和干警的思想实际,调动了检察干警内在的主动性、积极性,又将抓队伍与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效果很好。高检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今年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进一步开展下去,在深化上下功夫。这个教育活动,既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载体,也是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载体。在教育活动中,要组织全体基层干警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修正案,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同时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集中开展对2001年以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的清理;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集中清理2003年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解决涉法上访、信访积案问题。通过三项集中清理,切实解决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相关联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抓培训。从长远看,推进检察事业发展必须实施人才强检战略,通过吸收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实现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和质的飞跃。当前在基层检察院,要解决队伍素质与现实需要不适应的矛盾,必须立足于对现有干警的教育培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机制,加大对基层检察干警的业务培训力度。要坚持学以致用,从基层检察干警的实际和需要出发,合理确定培训的内容和重点,增强培训的实效。今年重点要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和渎职侵权检察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指挥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全国性的检察业务竞赛,推动岗位练兵活动在基层检察院深入开展,促进基层检察干警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是抓管理。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的水平。管理松懈,方式落后,不仅工作干不好,队伍还容易出问题。所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要在提高管理水平上下功夫。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借鉴许多基层检察院的经验,建立适应检察工作特点的专业化的管理机制,促进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执法活动不断规范,同时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为了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工作和队伍的管理,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了《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下一步,我们要抓好这个办法的落实,以促进基层检察院管理的规范化。在加强管理方面,还要着眼长远,重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与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提高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用业务工作好坏检验队伍建设成效

记者:我仔细阅读了一些您到高检院工作后的讲话,发现您有一个很鲜明的观点,就是抓队伍建设一定要和抓业务工作相结合,不能搞成“两张皮”。那么在抓基层检察院建设时,是否也要把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

贾春旺: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就是法律监督,法律监督必须靠业务工作、靠执法办案去完成。业务工作、执法办案是检察工作的中心,其他各项工作包括队伍建设,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和保障业务工作的开展,以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另一方面,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有的问题,看似队伍问题,实质上与业务建设有关系,有的问题,看似单纯的业务问题,根子又在队伍。所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必须强调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队伍建设一定要着眼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业务工作来抓,用业务工作的好坏来检验队伍建设的成效。不能脱离业务工作另搞一套,否则就有可能花了很多时间,搞了一些形式,不仅推动不了业务工作,反而会影响业务工作;不仅队伍建设没搞好,而且会带坏了队伍。要注意克服把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的观念和做法,防止“两张皮”,防止一强调队伍建设就放松业务工作,或一强调业务工作就放松队伍建设的现象,切实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我们要善于在抓业务特别是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发现队伍的不足和弱点,增强队伍建设的针对性。除了抓一些长远的建设以外,一定要注意缺什么就补什么,存在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执法作风、执法水平、执法力度、执法质量上,哪些方面意见比较突出,就着力在哪些方面改进,从而使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水平不断提高,使我们的基层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记者:从基层检察工作的基础地位来看,基层检察院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但从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愿望来看,基层检察院建设又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请问如何保证基层检察院建设在近期取得明确成效?

贾春旺:基层检察院建设抓得好不好,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在于提了多少口号,搞了多少形式,而是要通过扎实工作,最终要看队伍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有没有提高,法律监督的力度有没有加大,人民群众对基层检察工作是不是满意。所以,我们强调抓基层检察院建设一定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为此,我们采取了几项硬性措施:一是确定一批基层检察院作为重点帮促对象。根据基层检察院的班子状况、工作业绩、队伍素质、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由各分州市检察院在本地区确定一至两个重点帮促的基层检察院。对于这些基层检察院,要实行由省院或分市院领导包干,落实帮促责任制,限期改变面貌。二是要建立上级院领导联系点制度。从今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级检察院每一位领导同志都要确定一个先进基层检察院和一个重点帮促基层检察院作为工作联系点,至少每季度要深入到联系点进行一次调查研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并总结经验用以指导面上的基层检察院建设。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九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要对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各项措施和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省级院要形成专题报告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总之,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党中央重视,人民群众关注。在上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同志专程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检察机关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切实把基层检察院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重视基层、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强基固本的思想,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把基层检察院建设抓出成效,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