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民收入:难点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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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4年02月23日 第 04 版 )
新一轮农村改革的要害就是要打破产粮区农民与县乡村干部、农民利益(无组织的)集团与城市(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的不对等交易,塑造新的社会公正,真正实现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扶助社会弱势阶层的施政方针
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是中国农村的第一次全面改革,那么,新一轮农村改革应该是中国农村的第二次全面改革。两次改革,两种背景。这一次改革的背景的确已经大大不同于前一次,还真需要“咬牙跺脚拿实招”这种劲头。
新一轮农村改革的背景较之第一轮改革已经很不相同了。经过20余年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利益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最主要的是中国社会已经产生了与普通农民利益要求有相当差异的城乡权势集团。在农村,特别是在粮食主产区的农村地带,从村乡干部到县级机构人员,其利益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从农民那里征收到多少税费。来自这种收入所产生的支出主要用来维持工资开支,很难形成对农民的公共物品的有效供应,所以,这种交易是不对等的。
这20余年里,中国的城市在迅速扩张,与之相伴随,中国的城市也产生了力量强大的各种利益集团。城市扩张需要从三个方面获得资源,一是资本,二是土地,三是城市建设需要的廉价劳动力。土地要从农村获得,于是在体制和权力的共同作用下,几千万亩土地进入到了城市部门;同时,几万亿的土地级差收益也进入了城市部门,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了房地产商人的暴利的来源。至于廉价劳动力,也由城乡分割体制创造出来了。一亿农村青壮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流动,还有更多后备军等待着补充这支队伍。这支队伍不仅工资低廉,甚至连低廉的工资也不能拿到手,上千亿元的工资被克扣以后成为城市商人的利润来源。就这样,农民为城市的扩张提供着土地,贡献着资本,也贡献着廉价劳动力。这又是一种时代大背景下的农民利益(无组织的)集团与城市(有组织的)利益集团之间的不对等交易。
新一轮农村改革的要害就是打破上述两种不对等交易,塑造新的社会公正,真正实现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扶助社会弱势阶层的施政方针。无庸讳言,在中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要打破全社会性的、反映体制弊端的不公平交易,是一件大大的难事!克服这个难事,只有中央政府一方面的积极性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尤其是需要农民发挥改革的创造精神,否则我们不可能获得成功。
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另一个难点是我国农业生产条件所产生的严重制约。我国农民的“就业”极不充分。农民的实际田野工作时间的报酬并不低,甚至高过打工的平均水平。但一个农民家庭在平原地区约耕种10亩地,他每年得到收入最好也不过5000元左右。即使改变种植结构,发展所谓“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在市场竞争之下,要保持长期的高收入也非常难。所以,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是实现城市化,大部分农民要从土地上游离出来,进入其他产业,变为城市居民。剩下的农民可以提高农业的经营规模,发展农业专业化经营。只要中国农民户均耕地面积达到50亩左右,农民的经济状况就有可能发生根本性转变。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任何主要发达国家的农业进步实际上都是两个相辅相成的过程,即农民进入城市,农村经济结构发生根本转变。这样一个认识,也是大家的共识。新的中央精神也提出要加快城市化的步伐,适度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但是,这样一种转变在任何国家都是艰辛乃至痛苦的过程。我们常说的“农村问题”或“三农”问题,实际上就是这种转变遇到某种阻力,产生了某种矛盾。
实现农民户均50亩耕地,把农村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把80%以上的劳动力转移到其他产业,这个任务十分艰巨。这至少要求城市就业规模比现在扩大1倍。在技术不变的假设之下,要达到这个规模,意味着现在我国的资本规模也要扩大1倍,显然这不是一蹴而就的。正是从这一点上说,农村的进步依赖城市经济的扩张。中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使之协调发展,其意义也在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