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哪块牌子更好?
苏杨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4年02月23日 第 04 版 )
乱挂牌子现象的出现不能只归咎于地方的功利心,也与不切实际的保护目标和传统的保护思路有关
我国地大物博,无论自然宝库还是景观资源都数不胜数,因此才分门别类有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四种分类。这四个队,哪个都有严格的标准,都有自己特征鲜明的要求,在哪个队要排上号都不是易事。但奇怪的是,有的地方就能齐头并进,一地两牌不稀罕,四面出击也不乏其主。这就不得不让人深思其中的“道道”。
我国各类自然遗产大多采取属地管理。从地方的角度看,挂牌子当然是为了避免师出无名的尴尬。大家争相挂牌子,上级别,主要还是看中了其后的拨款机制、项目机制等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知名度与显示度带来的无形资产等间接经济效益。保护区可以争取国家投资和贷款,风景名胜区可以开展旅游,森林公园可以进行综合开发,这都是有效益的事,因此同一块区域难免重叠设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实际上是想将方方面面的可利用资源一网打尽。由于在这四类管理体系中我国最先组织起来的是自然保护区,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是最严格的,许多自然保护区为了不被政策限制,利用几套评审体系在资源要求上的共同点和开发限制上的不同点,再挂一块牌子,就能两手抓,两边都抓钱。但这种“一地两用”不仅引起了不同管理部门间的冲突,也给地方故意混淆二者管理界限、无序开发留下了突破口。有些地方甚至在地方领导的“统筹”下遇什么事打什么牌子,以致对保护区的违规开发案件近年来居高不下,几类自然遗产的管理都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也难怪,几块牌子间的漏洞太多了。
这种现象的出现不能只归咎于地方的功利心,也与不切实际的保护目标和传统的保护思路有关。这四类自然遗产中,数量最多、面积最大、要求最严的是自然保护区。我国对自然保护区的传统保护思路是严格保护,保护区建设和管理采取的方针是早划多划、先划后建、抢救为主、逐步完善,因此我国需要严格保护的保护区比例(71.25%)全球第一,保护区发展的速度全球第一,保护区所占国土面积比例已经超过许多发达国家。而实际上我国国力并不足,因此我国保护区的单位面积投资全球倒数第一。
据WCMA(世界保护监测中心)的数据,我国需要严格包含保护的保护区仅占7%,这意味着有很多保护区其实不应该进入保护区的行列,挂上别的牌子、享受别的政策可能更合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我国这种日进千里的保护区的数量增加,其实不如分清楚了,哪些是需要由国家来买单的,哪些是可以让商人来发财地方来发展的。
应该说,这几块牌子的界限是清楚的。例如,我国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在主要功能上有着本质区别:风景名胜区主要是为了对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以满足人们对休闲生活的需要;自然保护区则主要是为了保护对人类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生态环境。功能与性质的不同,决定了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在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方面有着根本差异。因此,二者在管理方针和方式上也应有明显区别而不能混同。而我国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的重叠设置后,由于二者功能存在显著差异,重叠设置削弱了各自的功能,既不利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也不利于风景名胜区的利用和管理。如果将风景名胜区按自然保护区的要求来管理,不仅会由于缺少市场机制介入后的资金迟滞名胜区的开发,使这块国有资源难以全面发挥满足国民文化生活的作用,还会分散国家本来就有限的自然保护资金,耽误真正该保护的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在财力不够的情况下,有进有退,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有限的需要严格保护的保护区提高管理水平上,让该保护的得到保护,其余的可以发挥市场机制的能动性,在发展中保护。毕竟开展旅游本身也要靠绿水青山来当商标,许多级别较低的保护区大部分还是可恢复资源、可建设资源。与其力不从心的口头管理,不如换块牌子循规蹈矩地进行市场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