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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时代之需做致用之学
张效羽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5年05月09日 第 11 版 )
张效羽,法学博士,现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研室主任、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入选国家级和省部级法治人才库。主要研究行政法、网络与数字法治等。出版多部专著,在中外核心期刊发表数十篇论文。
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法视野下互联网新业态试验性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8CFX021)于2023年底结项,获评“优秀”等级。
一
我是2015年开始投身数字行政法相关研究的,主要聚焦互联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行政法规制。当时,网约车行业在中国兴起。网约车作为新业态,从一开始就面临严重的法律困境。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管理网约车的方式引发不小争议。在这段时间,我参加了几次关于网约车法律规制方面的研讨会,并在会上提出了要按照网约车行业特点对网约车行业进行法律规制的观点,受到业内广泛关注。我也在这些学术活动中深受启发,决心在这个领域深耕下去。
在此基础上,从2016年起我陆续发表《通过政府监管改革为互联网经济拓展空间——以网络约租车监管为例》《互联网租约车规章立法中若干法律问题分析》《网约车合规化的困境及其化解》等一系列学术论文,以网约车法律规制为例探讨行政法如何更好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这些学术论文在学术界产生了一定影响,部分论文在中国知网统计的被引次数超过150次。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牵头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我在以上学术论文中提出的主要观点,不少被正式颁布的管理办法采纳。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我国网约车行业获得了合法地位。此时,我的学术关注点逐渐从网约车行业转向更为抽象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法律规制研究,陆续发表《互联网平台经济下地方立法边界的重构——以网约车立法为例》《行政法视野下互联网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研究》《试验性规制视角下“网约车”政府规制创新》等论文。随着研究的深入,我开始尝试探索一种既能鼓励创新,又能最大限度遏制创新活动各类风险的新型法律规制模式。经过资料梳理,结合这些年我亲历的业界关于中国创新产业发展相关法律和政策讨论的体会,我认为实验主义治理和试验性规制是一条可行的道路。为此,我在2018年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法视野下互联网新业态试验性规制研究”,打算深入研究这个问题。
二
课题中标后,我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试图从以下三方面作出贡献。
第一,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和实验主义治理理论结合起来,增强中国实践的理论厚度,对下一步中国实践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我在课题研究中提出,尽管实验主义治理的理论源于欧美,但实际上中国已经有丰富的实验主义治理实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方法论,从经济特区的实践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类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探索,实验主义治理模式早已被中国用于改革开放事业,并已经取得巨大成就。接下来,我们要根据中国实践需要,吸取欧美实验主义治理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发展“摸着石头过河”改革方法论,进一步完善中国各类试验区、特区和政策试点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好地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比如,我在本项课题研究中提出,我国当前各类试点试验工作对试错容错的认识不足,很多试点试验探索的是“先有结论、再通过试点争取各方资源支持、最终旨在证明事先结论的正确”,这种展示型、论证型和争取支持型的试点试验工作偏离了制度初衷。各类试点试验工作的核心功能应是发现拟议中政策的不足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然后通过试错法探索可行的规制方式,最终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经验。接下来,我国各类试点试验工作应当避免“先定调后试点”,重点突出试点试验工作的试错容错功能。
第二,以试验性规制为骨干设计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的具体实施机制,促进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法治化和制度化。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政府监管原则,已经被写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初步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的具体实施机制还不够清晰、法治化程度也不高,更多还是作为一项宏观政策发挥指导作用。我在课题研究中提出,试验性规制应当成为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首选实施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规制应当首先通过试验性规制积累经验,即首先通过临时性、容错性、渐进性、试错性和试探性的规制“摸着石头过河”,待积累足够经验后,再转入正式规制。就试验性规制的具体实施机制设计而言,试验性规制应分为启动、容错、隔离、评估、退出、转化六个机制,这些机制的内容在研究中都有较为详细的阐述。通过对试验性规制的系统研究,我尝试设计出一套具体可行的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实施机制,为这项原则的落实提供可操作性方案。
第三,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进一步阐明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的实施机制和试验性规制的具体操作方案。我在研究中选择两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第一个案例是网约车规制案例。在本项课题研究时,网约车规制已经不是热点,因此我采取回顾式研究方式,假设当年在网约车规制中全面运用试验性规制会带来哪些好处。第二个案例是生成式人工智能规制研究,这个案例是当前热点,我针对如何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规制中适用试验性规制提出了具体建议,这些建议有的已经被最新政策采纳。通过这两个案例的剖析,我在本项课题中提出的理念和机制得到具象化阐释,同时通过案例研究进一步增强了理论和制度研究成果的说服力。
三
从自己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的情况看,要高质量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得好的结项评价,有以下三点经验供同仁参考。
第一,高度重视课题最终成果的质量,把主要精力放在课题最终成果的撰写上。如果课题最终成果为专著,就必须按照专著撰写的要求完成课题研究成果。确保课题研究成果按照课题研究的逻辑主线展开,不能仅仅将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简单“汇编”进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中。没必要过分追求最终成果的字数,关键还是在于最终成果是否命题清晰、论证有力、逻辑结构完整。如果课题中期成果中有比较好的论文,可以作为案例分析加入最终成果。总之,专著类成果首先要像专著,必须确保最终成果各部分内容在同一逻辑线上展开。
第二,形成“立足基础理论、着眼前沿问题”的研究布局。基础理论研究要适当关照前沿热点问题,前沿热点问题研究则必须立足基础理论,体现出足够的理论纵深。要抱着“任何前沿热点问题研究都是给基础理论的发展提供案例支撑”的心态认真挖掘前沿热点问题的基础理论渊源,要将具体问题研究落脚到推动基础理论在当代的发展上来。如果在研究前沿热点问题时罔顾前人的智慧和理论,都是从零开始进行探讨,就算写出充满各种学术概念或技术新词的长篇大论,也和“门外汉”谈论问题没什么两样,这是对学术和学者职业的背叛。因此,必须养成分析前沿热点问题不忘基础理论、研读基础理论不忘结合前沿热点问题的好习惯,并在课题研究中贯彻始终。
第三,以读者为中心打磨研究成果,打造“读者友好型”课题成果。尽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评审是同行评价,但同行专家首先也是读者,因此做到“读者友好型”非常重要。争取写出来的东西容易读懂,让读者有阅读愉悦感。为此,必须高度重视成果摘要、绪论、目录、结论这几个部分的打磨,让评审专家第一时间抓住课题的主要命题、主线逻辑、主要创新、主要内容和主要结论。此外,“文似看山不喜平”,可以从社会或同行普遍关注的困境切入,像写一本畅销书一样通过叙事节奏的掌握、具体案例的穿插等方法让评审专家在阅读材料的过程中持续产生读下去的欲望。课题成果写出来后建议放几天,拿起来再读一遍,这样更容易发现问题,确保从读者角度不断完善。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错综复杂的世界形势,关键要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转型升级。作为党校教员,我将进一步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行政法规制研究,努力为打造“创新友好型”法治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