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GEP,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薄凡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2年01月26日 第 A7 版 )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支撑,开展不同类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有利于推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交易和保护补偿,合理收获自然生态的经济红利。其中,以城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为核算对象的城市GEP,与自然生态系统相比,涉及的影响因素更多、覆盖领域更广、方法更为复杂,有待在理论、方法和实践中深入探析、不断完善。科学开展城市GEP核算可以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城市生态产品,切实提高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行动自觉,是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推进,生态宜居城市日益成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城市生态产品供给及其价值实现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各个城市GEP核算的探索,体现了当地城市生态系统特征和城市生态治理思路,对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意义非凡。
  城市GEP为何特殊?城市GEP的复杂性源于城市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其一,城市生态系统是动态演进的复合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本质上是由社会、经济、自然子系统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受到自然和社会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在人为规划布局的主导下,自然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工程基础设施等交织融合,导致城市生态系统呈现高度空间异质性。其二,城市生态系统风险暴露程度高且演化速度快。城市化在空间上表现为要素的集聚过程,大量人口和产业高度集中,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面临冲击则遭受的影响较大。高强度的经济社会活动下,城市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演化速度更快、过程更复杂。其三,城市生态系统突出人的治理因素。城市建设的过程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开发、调适过程,最终达到平衡协调发展状态。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技术工程互为补充、嵌套融合,共同形成“城市绿色基础设施”,为城市提供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
  城市GEP核算什么?城市生态系统的特殊性为GEP核算提出新要求。由于自然生态只是城市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人的影响因素占据主导地位,因此,不能仅以自然生态功能和状态来评价城市生态系统所具有的价值。在具体核算内容上,不仅要兼顾多种生态系统类型,综合评价城市生态系统对人类福祉的贡献;且要全面考虑社会经济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于自然调节规律和市场价值规律,充分评估生态产品的保护和开发成本;还要反映人为生态治理成效,体现人工适度干预对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的改进程度。
  在我国开展相关实践应用的城市中,以深圳、丽水、抚州、甘孜、普洱、兴安盟等市(州、盟)为代表的城市GEP核算,均结合各自城市特点在核算方法和应用上先行创新,为GEP更好服务城市生态治理提供了借鉴。为此,选取其中的丽水、深圳、普洱三个典型实践城市的具体做法为例加以说明:一是丽水制定了全国首个山地城市GEP核算标准,涵盖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城市绿地、水库等人工生态系统,按照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大类生态产品进行市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现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完整性。二是深圳推出我国首个高度城市化地区的GEP核算技术规范,其创新点在于将单纯自然生态系统生产价值的测算拓展到自然生态价值和人居环境生态价值的综合测算,在具体指标设置上,除了三大类通用生态产品核算价值指标外,还纳入生态环境维持改善、污染治理、环境健康、节能减排等人为改善生态环境成效的度量指标,体现由城市规划、管理、建设对人居生态环境维护和提升所创造的生态价值。三是普洱地处我国西南边境亚热带地区,对绿色GDP、GEP核算分别开展了实践探索,绿色GDP作为绿色经济考评体系的构成部分,由GDP扣除资源损耗、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成本所得,用于衡量经济社会活动的负外部性;GEP衡量的是生态系统增值部分,纳入经济系统所忽略的生态系统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价值,用于量化经济社会活动的生态贡献,两种核算各有侧重,目前采用并行考核方式推进。从上述城市的实践来看,构建城市GEP核算体系,有力助推了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高度融合发展。
  城市GEP意义何在?基于城市GEP核算成果,有助于全方位展示城市自然生态禀赋所带来的物质产品、文娱美学、身心健康等价值,引导社会公众认识城市独有的生态产品魅力,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进入,催生多元化产业形态,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助于体现人为生态治理成效,以“城市生态年度体检”的方式,明确人工合理干预生态系统的效果、程度和阈值,为城市规划、布局、决策、考核提供依据,促进生态价值开发和转化;有助于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紧密结合,发挥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的协同作用,改善环境民生。
  城市GEP核算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仍面临一些需要深化改进的问题:一是在核算方法上,城市GEP核算需要充分考虑人的因素,关于自然和人工生态系统的核算方法仍有争议,自然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参照生态学逻辑,而人工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还需运用工程学逻辑,采取工程全生命周期等成本评价方法,将两类方法融入一套核算体系面临数据、标准等方面的难题。二是在核算内容上,城市必须兼顾保护、发展、安全三个维度,城市“生态韧性水平”的提升也是生态治理成效的一部分。例如,加强城市水生态系统管理,避免雨洪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类“避险价值”是否也纳入人居生态环境的价值核算?三是在核算应用上,各个城市生态系统禀赋不一,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重构、演进。因此,GEP价值核算基准参数有必要作出本土化、动态化调整。GEP是生态价值、生态治理成效度量的起点而非终点,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不仅以生态产品的货币化价值度量,还要以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更高层次的度量,以城市生态宜居为目标,在生态产品丰裕度、可及性、价值转化、收益分配上继续下大力气做文章,真正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