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细化落实目标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副巡视员、研究员刘勇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1年10月04日 第 A7 版 )
《意见》为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新要求和新方向,是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其中,“加快”是新要求、“现代化更大贡献”是新方向。为此,需按照新时代“三新一高”总体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四大比较优势,着力落实好六大任务,以实现更加全面、平衡和充分的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一是把握好三个“新”。首先是加快崛起。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远超预期的成就。党的十九大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一步细化,作出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将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调整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应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提前到2035年。“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这一要求相一致,我国推进中部崛起的速度也加快了步伐,要求与全国同步全面实现现代化,并且还要适度地超前一些,这样才能与加快推进现代化的东部地区一起,承担起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任务。
其次是突出发挥四大比较优势。在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形下,需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调整完善区域政策体系,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如此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中部地区具有四大比较优势,即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和资源要素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等,这为中部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前提和有力保证。在中部地区的主要城市中,武汉、郑州、长沙等城市具有较好的交通枢纽条件。因此,中部地区完全有条件充分发挥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尤其是在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之后,空间市场一体化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发挥好资源要素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等三大比较优势,将充分提升中部地区在我国城乡区域经济中的分工地位和功能。
再次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任何城乡区域经济都是全国城乡区域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都具有一定的分工协作特定功能和地位,以及承担着全国空间市场一体化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各城乡区域经济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历程不同,在全国的分工地位和一体化市场中所起的作用也有所差异与不同,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也就不尽相同。我国中部地区无论是发展条件,还是发展成就都处于全国中等水平。从发展潜力看,皖赣鄂湘地区处于条件优越的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且与我国经济最发达的沪苏浙地区接壤,晋豫地区属于黄河流域煤炭资源高度富集地区,存在很大发展潜力,具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的能力。
二是在不同领域重点推进。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第一,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新中国成立后,中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能源、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业基地,也是重点建设地区之一,制造业和产业体系都比较发达。而且,中部地区尤其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制造业和产业结构具有明显的轻重结构兼备、比例适中的特点,再加上自然资源丰富、人力资本优越,经过努力完全能够建设成为我国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基地之一。为此,需努力在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积极承接制造业转移、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等方面作出成绩。第二,着力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中部地区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和黄河流域部分中下游地区,是长三角经济区的内陆腹地,平原面积辽阔,东西和南北交通便利,为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中部地区需进一步主动融入区域重大战略,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推动省际协作与交界地区协同发展等环节多下功夫。第三,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实现这一建设目标,重点是共同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和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第四,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把落脚点放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增加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
对外开放方面。着力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对此,需坚持开放发展,形成内陆高水平开放新体制,以加快内陆开放通道建设,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并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方面。应完善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建立健全支持政策体系、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此外,可探索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中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中部地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增加省级政府地方政府债券分配额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