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协同机制是完善信访工作的重要抓手

艾烨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1年08月18日 第 A2 版 )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是党领导信访工作的重要抓手,其运行建立在“召集人—办公室—成员单位”的横向协同机制基础上。“召集人”(地方上往往是地方党政一把手)以“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工作责任制”等形式分别向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压实责任”;“办公室”设在各级信访局,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发文、开展工作,负责联席会议中的具体协调事宜;“成员单位”则按照联席会议形成的方案分别开展工作。因而,通过“召集人”作为横向协同的领导主体,以“办公室”进行横向具体事务的协同,促进“成员单位”按照相关方案针对具体信访案件进行横向协同治理。
  和一般的单个政策领域的协同相比,信访事项往往涉及公共服务、土地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农民工欠薪、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复杂的公共治理问题,协同难度较之单一的水域治理、经济合作等常见协同工作的挑战更大,每件信访事项涉及需要协调的具体部门和地域都不同,形成的化解方案也不同,强调的是“因案施策”。
  实践中,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实现“上下”“左右”信访治理体系协同联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协同责任难以落实。首先是信访事项解决主体责任不实。少数地方领导和职能部门认为解决信访事项是信访部门的事情,不是自己的责任,不重视、不愿管信访工作。其次是在协调化解信访事项时,主办方和协办方的责任和压力在实践中有时发生错位。二是协同效果有待提升。实践中,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的对信访诉求仅作部分回应,有的只有程序性回应而缺乏实质性化解方案,还有的只有处理方案而无人跟踪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三是协同能力有待加强。《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了信访事项的属地责任,即基层应当承担较多的矛盾化解工作。但目前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主要表现为协调中决策能力、人力资源、自主财政能力和财政资源等还比较有限。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就要立足实践,着眼于上述问题,强化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
  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全面领导。通过强化党的领导,将“人民至上”的理念内化为各方力量参与信访治理的共同价值准则。各方协同主体参与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以问题为导向,真正提升解决群众信访工作,提升回应群众诉求质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党的领导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政治势能”和高位推动的驱动力,强调“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通过党的领导,可以自上而下整合所有主体的权威、人力、职能、资金等资源,从而形成合力。
  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是最大化激励人员创造力和组织行动力的责任机制。责任传导机制主要有:一是地方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与协调解决、包案、接访等,推动问题化解;二是强调“精准交办”,在建立各级政府权责清单时,应该明确事权清单,明确事权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以便明确信访事项的责任。针对信访的不同事项,要“因案施策”“一案一策”,不能简单以属地管理为由交给乡镇甚至村里,而要明确条线和部门、属地之间的责任关系,出台精准方案;三是充分发挥督查职能,主动对化解信访问题不力、推卸责任的部门或地区进行抽查监督、自查自纠,对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予以批评,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等等。
  提高协同能力。一是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加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相衔接,链接外部资源,形成治理网络。应当着眼当下、立足长远,把各类人力、物力、管理资源下沉到位,理顺行政管理关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增强基层预防和解决矛盾的能力。如苏州市改革市县级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探索联合接访方式,以县(市、区)为重点,协调信访部门和职能部门、调解机构、社会组织进驻,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信访服务。二是统筹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资源,在治理中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加强矛盾纠纷预判、预防和化解。乡镇(街道)作为国家治理环节的“神经末梢”,是基层社会矛盾集中和信访问题最直接面对的前沿。必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建立协同执行监督机制。提高信访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的效率,提高回应速度和回应质量;针对涉及职权交叉的信访案件划分并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此外,各信访治理主体在信访事项中应当及时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