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自责方可贵

李照达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9年12月02日 第 A2 版 )

  方志敏被捕入狱后,写下了十几万字的文稿,向党中央汇报自己从参加革命到被捕后的经历。字字句句,都是对个人工作的反思,对自己失误的自责。比如,他在《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一文中写道:“千怪万怪,绝不能怪别人,全怪自己错误……率领的军队受到损失,自己亦落于敌人之手。”表现了一名共产党人的耿耿丹心、铮铮铁骨。至今每每读起,仍深受感动、深受激励、深受鞭策。
  自责之心是加强思想改造的有力武器,是改正缺点错误的有效方法,是自我完善进步的重要途径。当前,大多数党员干部忠诚履责、尽职尽责,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愧疚自责、勇于担责,体现出很高的思想觉悟和很强的党性修养。然而,也有个别同志不是这样,他们缺少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喜欢“手电筒专照别人,不照自己”,不是担责,而是推责,不是自责,而且责人。这种思想和行为是十分有害的,它有损于党员干部个人形象,不利于个人成长进步,更不利于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应引起足够重视。
  不愿自责、不想自责、不敢自责,说到底是“私”字当头,更是“怕”字作怪。到底怕什么呢?一怕丢面子。担心影响到个人权威、降低了个人威信,让自己名誉扫地、形象全无。二怕丢政绩。担心“辛辛苦苦忙一年”,一切回到“解放前”,曾经的付出和努力前功尽弃、功亏一篑。三怕丢官帽。担心受到组织处理,被追责问责,从而影响个人升迁,官位不保、官帽被摘。对于这样的人,陈云曾严肃地批评说,怕这怕那,就是不怕亡党亡国。如果“私”字当头,“怕”字作怪,这也担心、那也害怕,还怎么推进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呢?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犯错误并不可怕,怕的是面对错误时,没有丝毫自责之心,不愿意主动承认错误,更不想积极改正错误。须知,改正错误的过程,也是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面对群众的眼睛,党员干部自我要求越严格越好,纠正错误越主动越好。越是“推躲绕”“打太极”,越是被群众瞧不起、看不上,这样的干部最终也成不了大气候、干不出大成绩。
  “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党员干部的自责之心,体现的是一种高尚的为民情怀。毛泽东曾为洪水、地震死人而饮泣,为群众吃难咽的窝头而流泪;周恩来看到延安乡亲们缺吃少穿,没有将责任推给别人,而是感同身受,深感内疚和自责;焦裕禄面对灾民扶老携幼外出逃荒,心情沉重,为不能带领大家战胜灾荒而感到羞耻、心痛。流泪、内疚和自责的背后,照见的是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黎民百姓的浓浓大爱。
  当然,仅有自责之心是不够的,关键要把自责之心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面对党交给的工作,面对上级赋予的任务,要经常叩问内心:工作尽心尽力了吗?问题彻底解决了吗?群众拥护支持了吗?在不断叩问心灵中推动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伟大复兴只争朝夕,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当前,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怀自责之心,常励进取之志,常存敬畏之念,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保持忘我的工作劲头和冲锋的工作姿态。唯有如此,方能扛起肩负的责任,方能担起群众的期盼,方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在实现中国梦强国梦的伟大征程上作出无愧于时代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