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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企治理效能
刘祥民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9年11月04日 第 A4 版 )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历史命题摆在全党同志面前,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崇高的使命追求、清醒的政治方向、鲜明的目标导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为凝聚全民族的力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加强党的领导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在理论和实践创新中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加强探索和完善,更好地体现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
一是两个“一以贯之”如何从镶嵌到浑然一体。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旗帜鲜明地突出党的领导,保障企业在落实中央重大部署、公司重大决策、重大攻关、重点工程以及自上而下生产经营中,全面体现党组织的“先锋队”和“压舱石”作用,成为企业的“根和魂”,着力固根基、扬优势,把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优势转化为企业管理效能。
二是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造形成资源互补,提高国有资本的竞争力、影响力和控制力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但在实践中要建立配套的如参与、退出、分配等机制,无论境内的境外的资本,可以放心地“混”进来,也有退出的方式与通道。充分体现“改”的功能,“混”是手段,“改”是目的,丰富资本的形式不是为了大,而是通过资本的创新配置丰富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级研修班(第3期)学员,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