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思想中的启蒙精神
任俊华 胡丹丹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9年08月30日 第 A12 版 )
黄宗羲,字太冲,一字德冰,号南雷,明末清初余姚人,学者称“梨洲先生”,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为“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明清易鼎所带来的“天崩地解”的历史剧变,深深地刺痛了汉族士大夫的心灵。针对明清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以黄宗羲、李贽、顾炎武等人为代表的一批进步思想家掀起了一股批判封建君主专制及封建礼教的社会思潮。黄宗羲参加了明末清初的抵抗运动,而且在抵抗运动失败后痛定思痛,对国破家亡历史剧变的发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从社会现实出发,批判宋明理学脱离现实、不讲经世、学风空疏,积极倡导“穷经治史以经世”的实学精神。黄宗羲思想贯穿着经世致用、求真务实的治学精神,提倡学以致用、匡济时风,在深刻反思明朝灭亡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明末清初现实社会的需要对儒家思想进行转化和创新,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提出了具有早期启蒙色彩的革新思想。
黄宗羲从“民本”立场来抨击君主专制制度,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主张以“天下之法”取代君主的“一家之法”,从而限制君权,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利,其政治思想集中体现在《明夷待访录》一书中。黄宗羲对比了三代之君为民“兴公利、除公害”而得到天下之民的爱戴和尊敬,与三代之后的一些君主忘记自己的职分、为了满足私欲不择手段而被天下之民厌恶的情形,论证他的“民主君客”思想——“设君之道”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是为百姓谋生存、谋利益。通过强烈的历史对比,指出为君者的职分——“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君主要将天下之民视作国家的根本,兢兢业业地兴利除害,把天下的利益分给天下的百姓,恪尽职守。在官制方面,黄宗羲提出恢复宰相制度,以限制和监督君权。皇权高度集中,遇到暴君就会为所欲为,不顾百姓安危,因此限制皇权可以更好地维护天下安定、百姓安危。他认为宰相制度可以对皇权起到很好的限制作用,在《明夷待访录·置相》中,他写道:“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而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在《明夷待访录·原臣》中,黄宗羲又对君臣关系进行了重新界定,他认为,民出仕则为臣,臣之职是“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在他的思想中,君臣各司其职,都是为天下百姓服务,“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耶”,“君臣之名,从天下而有之者也”。
在分析当时封建社会的法律时,黄宗羲从自身经历中痛切地体会到,要达到“天下万民”之国的长治久安,明君贤相的能力是有限的,必须配以良法。黄宗羲提出了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观点:“自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终不胜其牵挽嫌疑之顾盼。有所设施,亦就其分之所得,安于苟简,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使先王之法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间。其人是也,则可以无不行之意;其人非也,亦不至深刻罗网,反害天下。故曰有治法而后有治人。”黄宗羲“天下为公”的社会治理精神,在当时的专制社会中具有相当的进步性。他在《明夷待访录·原法》中说道,古之二帝三王制定法律来保证人民衣食住行各方面的基本需求,这种法是“天下之法”,“固未尝为一己而立也”;后世君主窃天下为己有,唯恐别人夺取,制定繁琐严密的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这是“一家之法”“非法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黄宗羲的这些观念体现了以法为本、治法优先的主张。
针对明清时期的经济发展趋势,黄宗羲提出“工商皆本”的思想。明末清初,封建专制统治下的自然经济受到了商品经济的冲击,东南沿海城市率先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出现了早期的雇佣关系,催生了工商业者和市民阶层,他们开始不断与封建社会传统的“重农抑商”经济政策发生激烈的冲撞。对此,黄宗羲提出了“工商皆本”的观点:“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他认为,“圣王之治”应建立在社会根本秩序——礼制的建设方面,而不是对各种消费品的管制之上。黄宗羲的“工商皆本”思想一反儒家“重农抑商”经济伦理思想,树立了“切于民用”者为本、“不切于民用”者为末的“新民本”理念。黄宗羲追求“厚民生,兴利源”的国民财富增值的经济伦理观,符合明清之际工商业发展的基本趋势。
黄宗羲对于明代社会经济问题有着深入的探究,他关注涉及民生的税负问题、货币问题以及剪除陋习问题。在税费改革方面,黄宗羲关注农民的税费负担,并注意探究以往的历史规律,他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三》中提出:“或问井田可复,既得闻命矣。若夫定税则如何而后可?曰: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所谓“积累莫返”,概言之就是变换手法、重复征税,加重百姓负担;其次是“税非所出”,到了明代,除漕粮以外,所有的赋税都要折算成银两缴纳,使百姓在粮食歉收的情况下,不得不抵当家产;再次是“田土无等第”,就是指当时征税不管土地贫瘠肥沃与否,都实行统一征收的情况。黄宗羲的观点以及所反映的历史现象,被现代学者总结为“黄宗羲定律”。明代货币问题的实质和要害与其政治背景有紧密联系,在天下为君王一己之私的专制统治下,货币正常流通问题始终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黄宗羲认为纸币的发行不可随意,应该是有多少本钱发行多少钞票,“官无本钱,民何以信?”他在《明夷待访录·财计二》中强调,“民间欲得钞,则以钱入库;欲得钱,则以钞入库;欲得盐酒,则以钞入诸务。故钞之在手,与见钱无异”。他认为,治理天下必须减轻赋税,但是要让老百姓富起来,还必须重视民俗民风的改造,去陋习、除蛊惑、革奢侈。
黄宗羲的思想,从根本上否定了君主专制,具有鲜明的时代进步性。“天下之法”“工商皆本”“天下为主,君为客”等思想带有明显的早期启蒙主义色彩,为当时的社会思想文化注入了新的思想活力,并且对清末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思想的产生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成为他们批判君主专制的有力武器和思想根源,为中国古代思想史增添了厚重的成分,值得后人研究和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