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善书中的妇女伦理

高寿仙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9年04月26日 第 A12 版 )

    传统“女德”作为一种悠久而复杂的文化积淀,是研究中国传统伦理必须关注的重要内容。目前,社会性别和妇女史研究已渐成显学。明清善书中的妇女伦理,为考察和了解当时民间通行的妇女观以及妇女的实际生存状态,提供了一个窗口。
  要想了解传统伦理的生活实态,阅读古代流传至今的善书比阅读经典还要重要,通过善书了解“女德”是较为便捷的途径。善书是劝善书的简称,指宣讲伦理道理、劝人行善止恶的各种类型的通俗读物。重视道德教化是中华文明最显著的特征。善书类作品的起源很早,如出现于秦汉之际的《孝经》,就是一部用通俗语言阐发儒家孝道的著作。但善书的大量出现和广泛流布,则是宋代以后的事情。特别是到晚明以后,善书的创作和传布日益繁盛,至清代已达到“遍于州县,充于街衢”的程度。
  善书的作者基本上都是生活于民间的乡绅和士人,他们自认为是传统道德的承载者和传播者,有“教化”之责,试图通过刊行善书以及在婚姻、丧葬、祭祀等方面推行规范化的仪节,将儒家伦理世俗化、生活化,或者说是将日常生活道德化、礼仪化。不过,善书的内容虽然以儒家思想为主干,但也广泛包融了佛、道二教的信仰观念和道德规条。可以说,善书所传播的内容,是为当时社会各阶层所普遍认可的一些思想观念和伦理规范。
  妇女伦理是明清善书的重要内容。中国传统思想特别重视家庭伦理关系,而保持妇女的从属地位,被认为是维持和谐家庭关系的重要因素,因此,很早就出现了一些规范妇女行为的道德规条,如《仪礼·丧服》有“三从”(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随子)之说,《周礼·天官》有“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之教。从汉至唐,专门性的女教宣传品不断产生,较著者有刘向的《列女传》、班昭的《女诫》、皇甫规的《女师箴》、贾充妻李婉的《女训》等。
  到明清时代,随着善书的兴盛,宣讲妇女伦理规范的专门性作品更是大量涌现,如吕坤撰有《闺范》、吕德胜撰有《女小儿经》、贺瑞麟撰有《改良女儿经》、陈宏模撰有《教女遗规》等。还有一些作品不著作者名姓,如《金科辑要闺范篇》就假称是玉帝钦定、经文昌帝君恳请颁布下来的。此外,各类综合性的善书中,也往往含有关于妇女伦理的内容。这些善书的内容有繁有简,但思想倾向则基本一致,都体现了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道德精神。
  本文仅以曾经在晚清民国风靡一时的《文昌帝君功过格》为例,对善书中的妇女伦理作一简要介绍。该书大约出现于雍正初年,伪托文昌帝君下凡乩书传授,在民间流传甚广,影响很大。它的文字虽然简约,但内容却十分齐备,几乎为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确定了善恶标准。该功过格的“闺门”部分,将妇女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分为九大类,详细罗列了闺门功格85条、闺门过格123条,涉及妇女立身处世、待人接物、言行举止等各方面,反映出当时人们对妇女角色的理想预期。
  实事求是地说,该功过格所罗列的妇女行为规范,部分是有积极意义的,在今天的道德建设中仍有其价值。比如在家庭关系方面,提倡孝敬长辈、助夫为善、教育子女、敦睦亲族,提出“侍奉疾病无厌倦心”“相夫子成德成学”“赞助义方,教子成立”“妯娌、姑妗、姐妹相敬爱”“等;在个人修养方面,提倡持身端正,如“居处端庄”“慎举止”等;提倡纯朴勤劳的,如“勤俭同心作家”“早起夜眠,操作勤苦”等。
  另一方面也无庸讳言,该功过格所罗列的妇女伦理,也有很多歧视性或禁锢性的糟粕。比如在家庭关系及个人自由发展等方面,要求妇女无条件地顺从丈夫,力图把妇女限制在家庭之内,并禁锢其精神自由及个体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