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机制

王少峰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8年08月03日 第 A4 版 )

  在实践中,探索建立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机制,通过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评,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一)
  为贯彻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社会活力,共创城市美好生活,我们提出了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机制,主要有两方面涵义。一方面,政策设计更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及时回应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难题,让群众满意;另一方面,政策实施更加注重与群众多渠道协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走好群众路线,让群众作主。实施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机制,突出“五个强化”。
  强化民意把握。坚持把“民意”贯穿到民生工作的全过程。编制民意把握手册,制定界定民意征求范围、民意形成比例、民意与市场专业性对接程度的流程规范。强化民主聚智。深化政府向公众报告工作、政府重大决策项目公众参与等制度,完善社区议事规则,畅通驻区企业、产权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体参与表达的渠道,建立健全稳定的多元参与机制。强化民力推动。加强专业化力量与民意之间的双向互动与沟通,完善社会自我调节和自我推动机制,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进居民群众的了解、认同。强化民利永续。突出区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健全街道调动相关资源的配套政策,真正做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强化民心检验。建立“民意不立项”核准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民意或者民意有所改变的项目,进行“不立项”类单独考核,项目考核与资金使用脱钩,强化对过程的效果评价。
  2014年,北京市西城区开展了民生工作民意立项试点,并于2017年全面推行,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构建民意立项制度体系,完善区街居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探索民生项目分类推进工作模式,打造多元参与、分层协商的工作格局,建立政民互动监督评价机制,确保民生工作体现群众民意,使群众满意。
  (二)
  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把群众路线贯彻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更加注重群众自下而上的主动表达和横向内部的自主协商,增强群众的主体意识;更加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教育引导,变“群众工作干部做”为“群众工作群众做”;更加注重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实现“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
  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是主动应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积极探索。民生工作民意立项聚焦于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痛点”,使政府资源和百姓需求更为精准地匹配和对接,切实打破在政府决策过程中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政府花了钱、百姓不买账”问题。
  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是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效途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参与感与获得感是紧密相连相互促进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众有了参与感才更有获得感。民生项目在立项、实施、监督和评价的各个环节强调“问需”“问计”和“问效”于民,通过对民众的赋权和对民意的尊重,让居民更多地参与项目决策过程,不断激发社会内生动力和提升居民自治能力。
  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特别是基层协商民主的有益尝试。协商民主是通过公开讨论和理性对话形成合法决策的民主形式。倾听“民意”是开展民生工作的前提基础,推动“民议”是提升民生工作的内核精髓,汇“民智”聚“民力”是落实民生工作的有效保障,有助于促进社区自治组织的职能转变和归位增能,真正为民意表达和多元协商发挥桥梁作用和平台功能。
  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推动了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倒逼了政府体制机制的改革。民生项目“做不做”“怎么做”都要有充分的民意基础、获得广泛的民意支持,“必使政府听命于正当民意之前”,通过居民参与有助于带动和倒逼政府进行深层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向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转变进程。
  (作者系北京市西城区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