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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湖北
——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答本报记者问
戴菁 石伟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6年03月24日 第 A1 版 )
记者:李书记,您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新形势下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请问“十二五”以来,湖北如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这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李鸿忠:“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更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攻坚阶段。在这期间,我省十次党代会将“创新湖北”作为“五个湖北”之一,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构建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是创新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近70家,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中西部地区之首。高层次创新人才资源持续增长,在鄂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总数突破300人,排名全国全列,R&D人员较“十一五”末增长近50%。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3件,比“十一五”末增长近4倍;“十二五”期间,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达到2206.5亿元。
二是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持续增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突破性发展,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300家,位居中部第一;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5028.94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7.02%,较“十一五”末提高6.3个百分点。创新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进步,双低油菜、淡水水产品等品种的技术力量、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一,获批成为全国7个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之一。创新成果更多惠及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突破了中药现代化、新药创制、疾病防治、污染治理、循环经济等一批关键技术,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6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19个,位居中部前列。
三是创新创业环境显著改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出台10多个以促进创新创业为重点的政策文件,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200家,在孵企业超过8000家,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达到50家,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正式落户湖北。创新投入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呈现快速增长,2014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87%。科技金融发展迅速,各类创投机构达到403家,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在湖北投资总额近75亿元。
四是区域创新体系布局加速完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成效显著,武汉城市圈成为国内首个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武汉市、襄阳市和宜昌市3个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步伐逐步加快,武汉列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县域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荆门等52个市(县、区)被科技部表彰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县、区),11个市(县、区)被批准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产业载体建设迈上新台阶,2015年全省拥有7个国家级高新区、20个省级高新区、4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省级农业高新区、37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以上高新区生产总值突破8000亿元,农业园区总产值超过1300亿元。
记者:创新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请问在推进“创新湖北”建设过程中,湖北遇到了哪些突出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
李鸿忠:建设“创新湖北”,就是依托湖北的创新资源,发挥湖北的创新优势,激活湖北的创新潜力,将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推上创新驱动的轨道。
在“创新湖北”建设过程中,我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在于四个方面:一是创新思想认识不够,创新氛围不浓,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内陆意识”、保守观念根深蒂固。二是创新能力不强,创新主体发育不够,领军型人才和创新型龙头企业还不多,缺乏重大创新产品。三是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应用研发制度体系薄弱,产学研深度结合机制有待突破,企业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体系有待完善。四是创新发展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服务意识、政策执行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思想解放为引领,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培育“重商”文化,以“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为发展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营造重商、崇商、亲商、利商的发展环境。培育“效通”文化,让规矩、程序服从于能办成事,在效率和规矩上服从效率,在权限和效果上服从效果。培育开放文化,大力营造敢为人先、敢于竞争、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引领作用。二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服务水平,打造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省份。以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为根本,改革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管理模式,优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制,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制度,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三是以自主创新为核心,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企业研发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按照市场需要开展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将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紧密结合,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园区,引导高新园区着眼自主创新,加快研发和转化先进科技成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内生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创新与金融紧密结合,加大财政资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力度,通过投资补助、研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创新投融资体系。四是以激发活力为支撑,实施创新人才战略。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深入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加大高层次人才政策创新力度,着力引进海外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紧缺人才。依托国家“千人计划”、省“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省“百人计划”、东湖高新区“3551”等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引进与我省产业、企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加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建设企业创新文化,提升企业家创新能力。五是以营造良好环境为关键,加大创新保障力度。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湖北”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落实政策措施,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和创新工程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完善市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以科技进步与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管好用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财政科技投入经费,实行集成联动,引导金融资本、创投基金、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计划和项目,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虽然这些措施做法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影响“创新湖北”建设的问题和矛盾并没有根本消除。“创新湖北”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毕其功于数年,在以后的建设过程中,我们会坚持好的做法,作出新的探索。
记者: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湖北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可否向我们的读者介绍一下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鸿忠:湖北虽然是科教大省,但不是科教强省,主要表现在全省每年产生的科研成果很多,但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并不多。科研与市场的脱节,让企业惋惜,让科研人员痛心。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科技成果转化摆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突出重要位置,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走出了一条符合湖北实际、具有湖北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之路。
早在2008年,湖北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四个70%”政策,即职务科技成果以技术转让、技术入股、出资入股、创办企业等各种形式实施转化时,成果主要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可享有70%以上的成果权益,这对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转化起到了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破藩篱、拆路障,唤醒沉睡的“知本”,2013年1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我们称之为“科技十条”,为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和市场化铺设高速路。“科技十条”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十个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赋予科研团队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开全国先河,引起较大反响。2014年,我省又先后制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等6个配套实施细则,力求解决各个管理环节之间的协同问题。2014年11月,科技部正式批复同意与我省共建“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支持湖北健全统一规范、开放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体系。
最近,继推出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的“科技十条”之后,我省再次出台“新九条”——《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改革了企业委托项目经费管理方式,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上的自主性;增加科技人员和研发团队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科研劳务收入比重;规定了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科技人员在个人收入、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可到企业兼职研发。“新九条”的出台和实施,必将有效破除高校院所服务企业体制机制的束缚,充分激发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为我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科技创新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这些举措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有关政策被国家相关立法草案和文件吸收采纳,央视《新闻联播》3次专题报道,中央部委和兄弟省市多次来鄂调研考察。我相信,这些改革举措必将极大调动全省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激活湖北科教资源优势,促进湖北由“科教大省”向“创新强省”跨越。 (下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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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坚持创新发展”。这一理念对于湖北发展有哪些重要意义?接下来,湖北准备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发展?
李鸿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创新”置于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时代鲜明的主题,科技创新已成为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重要抓手。
坚持创新发展,对于湖北“十三五”黄金跨越期明确发展方向、厘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着力点,具有提纲挈领的开创性指导意义。无论是2012年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将“创新湖北”作为“五个湖北”建设之一,还是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等一系列湖北发展理念的确立,都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高度契合。坚持创新发展,是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湖北发展实际的科学把握。只有坚持把创新放在发展理念的“首位”,才能充分发挥“创新湖北”的最大资源、最大优势、最大潜力;只有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湖北才能从全国“第一方阵”迈入“第一梯队”;只有坚持“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湖北才能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中精准发力;只有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湖北才能抢抓新机遇、激发新动力、打造新优势,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新过去曾经、如今正在、未来仍将贯穿和引领湖北跨越发展,创新就是新时期湖北的代名词。
坚持创新发展,湖北将努力做到:一是培育发展新动力。加大经济结构性改革力度,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投资结构优化、出口和对外投资深度结合,充分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出口对增长的支撑作用,推进湖北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要素驱动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转变,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二是加快推动科技创新。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基础、国家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为重点、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事关湖北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项目为支撑、国际科技合作为纽带,构建更加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加快建设创新人才强省,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三是加快推进产业创新。建设农业强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建设制造强省,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打造全国智能制造高地;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和千亿元培育工程,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推进产业创新方面,我们在“十三五”时期将实施一个“421”计划,即由省财政出资400亿元人民币作为政府引导基金,向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募集1600亿元,共同设立规模为2000亿元左右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力争最终形成10000亿元左右的融资总规模,集中用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加快构建发展新体制。培育更具活力和生机的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构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以国家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抓手,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打造审批效率最高省份、发展环境最优省份、依法行政示范省份。五是加强区域创新示范。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改革试验示范区的创新示范作用,推进省级各类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鼓励市县开展创新示范,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六是全面建设创新社会。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咖啡等新型孵化模式、网商创业等各类基层创业平台建设。以省创业投资基金为引导,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引进培育各类创新投资机构,鼓励发展众筹、互联网金融等新型融资方式。在全省范围推广鼓励大学生创业的“青桐计划”。深入实施“万名创业人才计划”,不断完善基层创业支撑服务体系。大力发扬“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荆楚文化传统和勇于开拓创新的企业家精神,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培育创客文化,进一步浓厚支持“双创”、鼓励“双创”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