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能力和发展空间
宇文利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9月07日 第 A7 版 )
制度的韧性由其内在品质、存在基础、组织结构和价值目标所决定,具体体现为制度的生存能力、发展潜力和实现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韧性,展现了强大的制度建设能力和广阔的制度发展空间。因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并不是盲目的,这份自信恰恰来源于对其韧性的体认、捍卫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韧性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度整体性的自组织力。其中,主要是制度自身所具有的号召力、凝聚力和集中力,有利于社会集中各种资源和力量办大事。二是制度的学习力和借鉴力。在不断完善自身进程中,既能坚持正确方向,也能学习和借鉴他人优秀之处,善于利用高效和新颖的方式获取革新的可能性。三是应变修复能力。通过多样社会运行机制和具有统合力的组织结构,能够对各种变化做出动态应对,在坚持正确、修正错误中不断进步,寻找到最优发展路径。四是策略协调和平衡调控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也会结合实际采取阶段性、分步骤的发展策略,并由此协调配置资源,平衡发展状态,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015年6月12日《人民日报》宇文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