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江苏党校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戴伯成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5月04日 第 A13 版 )

  本报讯  江苏省委党校近期制定下发《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校领导分别与各处室及两院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主要体现了明确责任、明确要求、狠抓落实、强化督查的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当中,列入校委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从加强校委班子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加强作风建设等十二个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常务副校长王军近日分别与各处室及两院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责任状明确常务副校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校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校委要在带头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对全校各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和责任追究;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项目的落实,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戴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