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干而优则仕”作为基本标准

——完善“训用结合”的管理机制

朱诗柱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4月20日 第 A14 版 )

  建立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是调动干部参训学习积极性、提高培训效率的重要手段。但对完善、合理、有效、管用的“训用结合”管理机制的具体内涵,广大的培训管理者和培训对象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如当下存在两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可简单概括为“学而优则仕”,认为建立干部“训用结合”管理机制,就是要对培训期间表现好、培训学习成绩好的干部,优先甚至立即提拔、晋升其职务、职级,由此可促进干部参训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另一种为“考而优则仕”,认为在机关单位组织的业务考试或竞岗考试中,成绩好、分数高的,应当优先提拔、晋升其职务、职级,如此才能促进干部主动参训、学习。这些观点是对“训用结合”管理机制的误读。
  笔者认为,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科学地说,应该是建立将干部参训情况与组织对干部的使用相挂钩的机制。它的具体内涵包括两个方面。
  培训与使用的方向要“同向”挂钩。正如人力资源开发理论中的开发与使用并重理论所指出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是为了人力资源的使用;而人力资源的使用又为开发指明了方向。就是说,要在人岗相宜的基础上,安排干部参加相应的培训——“干什么就学什么”;培训后能够更好地做好岗位工作——“学什么还干什么”。这一点对业务部门来说相当重要,要避免像行政后勤类干部被安排参加业务培训,而高层次业务骨干人才培训班归来的干部被提拔到行政岗位、机关后勤岗位任职等所学非所用、培训与使用严重脱节的情况。
  干部参训情况与干部考核、选任要“反向”挂钩。就考核奖惩而言,要把干部参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不能说培训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干部,就必须在考核时评为“优秀”并给予奖励,因为这是干部的本分;但对按规定应接受培训而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期间纪律散漫、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必须规定不能参加评优,甚至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因为这说明干部没有完全尽职。就提拔晋升而言,要把干部参训情况作为任职考察的重要内容:不能说培训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干部,就必须优先提拔,但对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培训的,暂不提拔任用,直至改正后才能提拔任用。简言之,培训表现优秀的,不一定评优、提拔;培训表现不合格的,一定不评优、提拔。通过建立这种严格的“反向”联动机制,切实增强培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实现上述两个挂钩,还必须完善两个中间性、连接性机制,这也是完善“训用结合”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干部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干部院校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班期较长的培训班学员结业论文的评审与答辩工作,建章立制、注重细节,力求全面、客观地评判学员的工作态度、能力状况。同样,干部在党校参训期间的综合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更能充分反映出干部平时的品行和能力。因此,要根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规定,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干部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互动效果、学习成果作为学风评价的重要内容。现代教育与培训理论均强调:对学员学习情况的评估,不能仅看结业考试成绩,尤其是知识记忆型的笔试成绩,更要看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态度,即既要重结果,更要重过程。因此,注重学风评价,实际上就是注重过程评价,是完全符合教育培训规律的。要认真落实《规划》关于“完善干部培训情况考核、登记、跟踪管理等制度”,“形成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的要求,探索运用观察法、作业检查法、纪律检查法、组织员及同学互评法、360○评价法等手段,从学员参与各环节学习(如听课、研讨、调研、自学等)的激情、持久性、守纪状况、品德修养、党性锻炼、组织生活和廉洁自律等多个方面,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情况,甚至可采取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以便分出等次。为此,还需要健全干部院校与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重点班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委托或会同干部院校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
  规范干部培训考核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在这方面,不少党校已做了有益的探索。(1)建立学员培训考核结果存档制度。将上述对学员的过程性考核、终结性考核结果,包括经过考核确定为合格、优秀或不合格等次的,详细记录在学员《学习鉴定表》中。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学员《学习鉴定表》和《优秀学员登记表》装入本人学习档案,及时送交组织人事部门存档;通过各调训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学员培训考核结果及时记入干部档案和干部教育信息库,而不仅仅是发给学员一本结业证书了事。(2)建立学员在校表现情况反馈制度。干部院校可用《学员情况通报》等形式,将学员在校的主要表现,分别向学员所在单位与干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反馈。《学员情况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学员任职情况、表现情况、学员学习成果和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
  对干部的提拔、晋升而言,应当是“干而优则仕”,而不是“学而优则仕”或“考而优则仕”,否则,大家在工作期间,都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看书、学习,工作职责谁来履行?工作任务谁来完成?培训首先是为干部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的,“学”是为了“干”,“干”得好才能提拔、晋升;“学”得好,但爱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怎能提拔晋升?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