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劳动法治建设研究
谭泓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5年04月06日 第 A15 版 )
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中国劳动法治建设经历了计划经济“统一劳动计划与管理”向市场经济“以市场化为主”的转变,劳动法治对于“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围绕中国劳动法治建设研究主要体现为如下五个方面。
劳动政策法规制定与发展状况。劳动政策是指一系列调整劳动关系(劳资关系、劳工关系、产业关系)的立法或政策、法律、法规的总称。乔健认为劳动合同制度对乡镇企业和进城农民工还存在较大空白,集体谈判制度的完善有待工会组织体制的改革和谈判手段的丰富,劳动监察制度不能有效地威慑和遏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许多设计上的缺陷,亟待变革。岳经纶认为与中国社会转型的迅猛发展势态相比,中国的国家转型相对滞后,中国劳动政策法规对劳动危机的回应基本上是被动反应式的,而不是主动前瞻式的;是零散式的,而不是整合式的。吴忠民认为伴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国劳动法规获得长足发展,现代的劳动法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但劳动法规政策的体系化程度较低,缺乏同一性和公平性,劳动政策“实然”状况远远低于“应然”状况。陆静认为劳动法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果体现在劳动关系由计划经济下的政府主导模式转变为政府协调下的市场模式、“劳资”关系由形式平等向实质相对平等转变、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日趋便民、高效。
劳动法治建设的内涵组成。悦光昭等阐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十余年来中国劳动政策和制度,并对劳动工资工作予以历史回顾和未来展望,被视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公开出版的较为全面介绍我国劳动政策法规的专著。唐云岐等对党和政府根据不同时期具体情况,制定和颁布的大量逐步形成体系的劳动政策、法规、规章予以梳理,从劳动力管理与就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劳动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劳动计划与统计等方面对劳动政策等相关问题予以解答。王立成认为我国劳动立法体系模式包括:效率优先,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伸张公平,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规范劳动市场行为;政府主导,发挥政府调整劳动关系的主体作用,以积极的政府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发展;自愿与强制相结合,以自我协调、自愿协商为主,政府干预和强制调解为辅。黑启明认为劳动政策法规是为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社会的劳动关系所制定的方针、原则和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等。佟新认为,劳工政策是社会政策之一,是由政府制定的、用以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条例等。劳工政策要求满足两方面内容:一是要解决劳动者所需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控制的劳工政策“控制性”问题;二是要有能力和具体的办法解决社会存在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工政策“效能性”问题。
劳动法治建设的导向与路径。乔健认为,中国劳动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的原则是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促进市场效率与保持规则公正以及保障企业自主用工和增进劳动者权益的均衡、协调发展,政策参与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渠道。岳经纶针对中国市场转型、经济体制改革中最艰巨、最复杂的问题,认为中国新的劳资关系格局的形成,既非以国家为中心,也非以劳工为中心,而是一种多元行动者构成的网络化关系,国家“应有”的角色,应是站在弱者一方,为其提供法律、政策支持和权益保护,来对抗跨国资本的压迫。常凯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标志着中国的劳动关系开始由个别调整向集体调整转变,加快以“劳工三权”为基本内容的集体劳动关系的立法和实施,是中国劳动法治发展的基本趋势。
历史上劳动法治建设经验。张美娥对延安时期的劳动政策法规予以研究,认为“劳资两利”的政策改善了工人生活和不妨碍资本主义经济正当发展。尤其陕甘宁边区,实行奖励工商业、欢迎资本家投资的政策,取消对资本家、富农经营生产事业的各种限制;实行劳资订立劳动契约制度,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条件,酌量增加工资,减少工作时间,改良工人生活待遇,从而调节各阶层关系。秦国荣对新中国成立前中共劳动立法演变予以研究,认为早期中央苏区劳动立法由于主张劳资对立,对劳动者保护力度过大,对资方限制过多,使得劳动立法不仅没有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相反对苏区经济造成了严重破坏,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期间,在主张劳资双方共同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劳资关系方针,对劳动立法有着极为重要的启迪和借鉴意义。周良书、汪华对国民党初掌政权后的劳工法治予以研究,认为1927年国民党上海市政权建立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旨在维护劳工权益的法规和条例,以达到妥抚劳工、控制社会的政治目的,但由于政策所持有“保障”与“控制”的双重性质,使其“平衡劳资、消解冲突”的初衷最终失败。张周国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劳动契约制度置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从劳动契约制度产生、主要内容及其实践方面对劳动契约制度进行全面的考察和研究,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劳动契约制度的兴衰史,为我们今天的相应法制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国外劳动法治建设经验。陈建安认为研究日本的经济发展与其独特的劳动力市场、就业制度、劳资关系和劳动政策的内在联系,对于我国制定合理的劳动政策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尤其通过公共职业介绍和对民间职业介绍的管理增进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结合,对我国就业制度改革具有启迪意义。余建年从福利国家的盛衰和社会经济结构变迁角度对欧盟劳动就业政策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认为改革劳动政策是欧盟为保持国际竞争性和经济增长的必要前提,在劳动力市场改革时综合运用相互促进的多种措施增强国家竞争力,值得借鉴。韩非对20世纪前期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美国劳工政策法规与劳工权益保障予以研究,认为美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劳工权益问题凸显,历届政府通过有效保障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劳工权益成功完成社会转型,研究转型期美国社会的劳工权益保障对于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陈玉杰、杨伟国对印度政府主导和自由竞争相平衡的劳动政策法规予以研究,认为从殖民地国家独立后的印度劳动关系表现为以国家控制为主导,国家采取各种途径介入劳资关系,为弱劳工提供保护性的法律,预防和解决劳资纠纷,避免罢工、关厂造成生产活动中断,促进了工业化快速发展并保证产业关系和谐。
(作者单位:山东省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