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的乡镇纪检改革
顾恒中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4年12月22日 第 A10 版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面对新的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改革、创新和加强?阜阳市颍州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
问题倒逼乡镇纪检工作改革。长期以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在保障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现行机构和体制机制与担负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事情太多,监督不了。据颍州区信访局和纪委信访室统计,近年来涉及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信访件占总信访量的80%以上。全国其他县区的情况也大体如此。其中,70%涉及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乡镇(街道)纪委可以调查处理;还有30%反映基层干部严重违纪问题,需要立案查处,乡镇(街道)纪委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体制所限,监督不好。一是受编制限制,每个乡镇(街道)一般仅有2至3名纪检监察干部,遇到复杂问题、重要案件等情况,力量明显不足。二是领导体制上,乡镇(街道)纪委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是人、财、物由乡镇保障,因此,在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上存在畏难情绪。三是办案程序和手段上,乡镇(街道)纪委受到许多限制,不便协调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资源,调查取证十分困难。
在以上问题倒逼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必须进行改革创新。
选择改革突破口设立乡镇纪检监察综合工作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给出了乡镇纪检改革的出路。坚持问题导向,我们下定了探索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心。怎么实施改革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给出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决定》指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针对乡镇(街道)反腐倡廉任务繁重和纪检机关力量十分薄弱的实际,更应当加强县区纪委对其双重领导。如何实现这一双重领导的具体化、制度化、经常化?颍州区在专题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找出了突破口:设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综合工作室。
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综合工作室的性质、职能。经阜阳市编委批准,颍州区于2013年11月设立了3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综合工作室,正科级行政单位,作为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的工作部门,每室编制4至5人,从各乡镇街道分别调剂1名,不新增编制,人员从全区纪检监察队伍和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选调,配齐配强。一室负责城区4个街道,二室负责近郊5个镇,三室负责边远5个乡镇,办公地点设在其管辖区域的其中一个镇(街道),平时也可以巡回办公。其主要职责:一是受理并调查涉及监督对象违纪的信访事项;二是查办违纪案件,对象是乡镇(街道)机关的科级以下干部、站所(含派出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三是监督乡镇(街道)“三重一大”工作,列席有关会议。
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综合工作室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关系。工作室在区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区纪委的工作部署、监督检查;与所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各职能室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在具体业务上接受职能室的指导。与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纪委是指导与被指导和协作互助关系,两者职能互不交叉,除查办案件外,乡镇(街道)纪委原职能不变。同时。为便于协作,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兼任综合室副主任。
乡镇纪检监察综合工作室取得的成效。查办案件更加有力。今年1—10月份,3个工作室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55件,同比增加184%;给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21人,同比增加271%,移交司法机关3人,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监督检查更加有为。工作室负责人列席辖区乡镇、街道有关会议,提出10多项意见、建议被采纳。根据信访内容,与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9人次。
指导协调更加有效。指导乡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及“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各项检查督查活动20余次,有力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作者系中共阜阳市颍州区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