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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中国之难,日本之耻
刘庭华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4年12月22日 第 A9 版 )

编者按:2014年的12月13日被设立为首个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公祭日。我们不仅是用一个日期来对日军的暴行重申指控,而且是对日本至今缺乏彻底反思的反人类罪的控诉;我们设定这个日期,是为了有一个节点,每年都吸引人关注,对中国、日本和世界上所有人都做出一个提醒:没有理性约束和秩序维护,人类的罪恶很容易滑向暴行,冲突很容易升级为战争。对中国来说,自身不强大,不融入现代世界,付出的代价极其惨痛,南京大屠杀是国难;对日本来说,南京大屠杀才是其历史上不耻于人类的“国耻”。“知耻近乎勇”,如何面对南京大屠杀这一国耻,是日本政府及其社会无法回避的问题。只有知耻才能脱耻,不知耻本身更会为人类文明所不耻。中国设立公祭日,是要表明我们虽然可以宽恕过去,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历史,尤其是这段历史让我们民族觉醒并且前行。
南京大屠杀,是日本法西斯在侵华战争期间屠杀中国人民最为残暴、最大规模的血腥暴行,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大屠杀行为。1937年12月12日,日军攻占南京市中华门,国民党军自南京撤退。日军攻占南京市后,对无辜居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展开了长达6个多星期的灭绝人性的烧、杀、淫、掠“大竞赛”。据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不完全统计,中国军民惨遭日军屠杀、火烧、活埋者计34万余人。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充分调查并获得大量确凿证据后,判处南京大屠杀直接责任者松井石根以绞刑;中国政府判处另一名主犯谷寿夫和其他几名罪犯以死刑。南京大屠杀的史实与性质,历史早已作出了公正的结论。
然而,在日本却有少数右翼势力分子竭力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事实。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日本拓殖大学讲师田中正明为代表的少数右翼分子,或发表文章,或举行座谈会等,否认南京大屠杀,竭力否认、歪曲历史事实,攻击日本敢于证实南京大屠杀存在的正义人士和中国人民,企图为南京大屠杀翻案。但是,谎言掩盖不了血写的事实。
沦陷前的南京市人口与国民党政府放弃南京
日本右翼分子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论据”之一,就是说当时南京的人口总数只有20万左右。乍一看,似乎真把人蒙蔽住了。沦陷前的南京到底有多少人口?历史的真实是:1937年12月以前,南京拥有人口100余万人,由于战前疏散了部分人口,但仍有50多万以上,如加上国民党军及外地拥入的难民,大约有60万~70万人。1937年10月28日,日本外务省大臣广田弘毅自东京发给驻中国北平的外务省参事官森岛的一封电报说:“南京现有人口约53万。”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日军在攻破南京城之前,国民党军队主动放弃了南京,正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处书》所说,“中国军队在南京陷落前就撤退了,因此日军所占领的是无抵抗的都市”。因而,日军杀害的中国士兵实际上是已经没有抵抗能力的俘虏。上海失陷后,国民党政府对首都南京的弃守问题,一直到11月中旬仍在举棋不定,迟至11月18日蒋介石才下决心坚守,并在作战会议上确定了守卫南京的作战部队和防御计划。守卫南京的国民党军部队总计有12个师约11万多人。12月7、8日,日军逼近南京,9、10日各路日军先后进攻南京核心阵地。11日全线激战。12日,雨花台、中华门相继失守。当日下午,鉴于战场态势不利,国民党军决定放弃南京城,各部队自行组织突围。这种没有组织、没有计划的突围,导致了突围中的一片混战,致使国民党军将近7万人成了日军的俘虏,后被日军残暴地杀害了。日军大规模杀害俘虏的暴行,严重践踏了国际战争法,是一种战争犯罪。
南京大屠杀是日军有组织有计划的血腥暴行
日本右翼分子在竭力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事实的同时,又心存余悸,于是不得不抵赖说“不否认日军也有军纪松弛的时候,发生过抢劫、强奸等暴行……这是部分士兵的紊乱行为,绝不是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犯罪”。血写的历史事实,决不会因为日本少数右翼势力分子的谎言而改变。
松井石根1937年12月7日亲自起草并签署的《攻克南京城纲要》中规定:“一、若南京守城司令或市政当局留守城中,则劝其开城以和平占领。尔后,各师分别由挑选的一个步兵大队(9日改为三个大队)为基干,率先进城,分区对城内进行扫荡。二、若敌之残兵仍凭借城墙负隅抵抗,则以抵达战场之所有炮兵实施炮击,以夺占城墙。尔后,各师团以一个步兵联队为基干进城扫荡。”
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在1937年12月13日的日记中写道:“近几日,溃败的敌人,大部分逃进我第16师团作战地域内的森林和村庄,其中有从镇江两要塞逃过来的人。俘虏到处可见,达到难以收拾的程度……因采取大体不留俘虏之方针,故决定全部处理之。然对1000、5000、10000之众解除全部武装都很困难。唯一的办法是等他们完全丧失斗志,自己来降,较为稳妥……据知:仅佐佐木部队即处理了15000人;守备太平门的第一中队处理掉1300人;仙鹤门附近已集中七八千人,而且俘虏还在不断来降,处理这七八千人需要相当大的壕沟,难以找到。作为一案,决定分成一二百人一批,诱到适当地点处理之。”
连师团长一级的指挥官都说“杀掉全部俘虏”,是上级的“方针”,并已带头执行,这能说南京大屠杀不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吗?
这里特别需要提到是,1997年8月,中国江苏人民出版社和江苏教育出版社共同翻译了1937年12月曾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的德国人约翰·拉贝先生的日记。拉贝先生虽然是一名德国公民及纳粹党员,但他却是当年在南京亲眼目睹日军大屠杀的见证人之一。《拉贝日记》中真实记录了南京大屠杀的近500个惨案。
原侵华日军战犯太田寿男少佐,1937年12月,时为日军第二碇泊场司令部部员,受命“处理中国人尸体”。日本投降后,先后关押在苏联和中国抚顺战犯管理所。在战犯管理所期间,忏悔撰写“罪行总结”书,供述了1937年12月中旬的5天内,日军在南京集体大屠杀约15万中国军队俘虏和居民后,企图消尸灭迹的罪行:“第二碇泊场司令部共处理尸体约10万具,其中濒死者约2100名。加上南京其他部队处理的5万具,共15万具。这些尸体中,中国士兵约3万名,其余都是平民,男女老幼都有。”
二战结束后,基于正义和平的原则和国际公约及惯例,美国、苏联、英国、中国、法国、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等11个国家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于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在东京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进行审判,并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专案审理。经过反复调查核实: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中国军事法庭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核实,最后判定集体大屠杀共有28案,被害数19万余人,零散杀害中国军民858案,被屠杀15万余人,仅世界红十字会南京分会和南京崇善堂这两个慈善机关合计掩埋尸体就达155337具,被害人总数达34万以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根据“各种国籍的、无可置疑的、可以凭信的中立证人的证言”,认定松井石根犯有策划、组织南京大屠杀罪行,并据此判处他以绞刑。中国军事法庭判处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日军第6师团长谷寿夫以死刑。东京审判对日军南京大屠杀的判决是不容置疑的,完全公正的。
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根据从各方面获得的许多确凿证据,“发觉日军攻陷南京后,对中国的无辜良民,抢杀奸淫掳掠,无所不为”。他出于一个新闻记者的正义感,将日军的暴行“力求真切,不存偏见”地公布于世,在1938年7月撰写了《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一书。他在书中写道,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是“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现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郭沫若当时为该书作序说:“这些记录是国际友人冒着莫大的危险与艰难,为我们留下的血肉长城的一部分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