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和公权力
杨军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10年12月06日 第 12 版 )
国企的一些问题早已广受诟病,特别是垄断国有企业,很多在国际上缺乏核心竞争力,在国内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即使亏损,职工依然是高工资高福利,还会有国家补贴的大红包,个别国企负责人甚至年薪以千万计等等。这些问题的背后是国企改革的无奈。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营经济必然会占有很大比重,实现产权多元化。从2005年的“非公36条”到今年的“新36条”再到这次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央层面显然在致力于民营经济的壮大,努力增加民营经济的可进入领域和平等进入一些领域的机会。但是,在实际中总有一些不可控制的力量,使好的政策得不到完全的贯彻,甚至最终结果和初衷相去甚远。
国有企业在经过一系列改革和重组调整之后;规模巨大,市场地位越来越强,民营资本很难与之抗衡,即使有宽松良好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某些行业,民营经济恐怕也是有心无力,“玻璃门”和“弹簧门”的故事会不断上演。不免有人担心,央企最终成为兼并重组的最大受益者。
所有这一切,更深层的原因是国企和公权力的纠缠不清。在政企分开后,原来政府对资源的某些行政垄断,异化为国有企业的权力,这类企业垄断了有关行业和市场,阻碍了民间资本的进入。
另一方面,一些大国企的巨大财力和经济影响力甚至可以和一省经济比肩,自然会有地方政府希望这些企业能到自己的地方来投资建分公司,于是出台优惠政策。这种情况下,虽然已经政企分开,但政府的公权力可能成为企业的保护伞。
如何厘清国有企业和公权力的边界,是下一步国企改革以至中国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0年第21期《南风窗》杨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