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视野下的国家:
人文主义的政治理念
孟广林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4年07月05日 第 09 版 )
在西欧文艺复兴时期,随着人文主义思潮的勃发与流播,政治意识形态领域开始出现演进更新的态势。在社会变革的有力推动下,人文主义者以新型的“人本”观为思想武器,在批判中世纪封建神权政治文化传统的基础上,以现实的人的“权利”为始基点与归宿点,构建起了人文主义的“共和政治”观与“开明君主专制”的理想,将人文主义反神权、反封建的新政治理念渐次清晰地展示出来。这一顺应时代发展之要求的政治理念,开启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端绪。
在封建时代的西欧,受天主教神权与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支配,社会成员被划分为教士、贵族与劳动者这三个等级,分别从事“拯救灵魂”、保卫国家与社会生产等不同的职责。而在政治生活中,只有高级教士与封建贵族才享有参与国家政务的政治特权,大多数人绝无任何自由平等的政治权利可言。与此相应,教会从“神本”观出发,鼓吹“王权神授”的学说。他们声称,国家从来都是神所设置的统治机构,国王则是上帝“授权”的“神命”之君。人人都须尊崇和服从君主,否则就将受到上帝的惩罚。随着罗马教廷神权的膨胀,教皇的御用神学家进而鼓吹“教权至上”的“双剑”论,声称上帝将象征着宗教神权的“灵魂之剑”与象征着世俗权力的“物质之剑”都授予了教皇,教皇留下前者来统治教会,而把后者转授给君主,王权必须服从教权。这些带有宗教蒙昧主义之浓厚色彩的神权政治主张,将神意作为国家政治权力的根本源头,强调对君主与教会的绝对服从。这样一来,在神权政治思想的阴霾中,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被定格成神意的奴仆,人应享有的自由平等权利变成了神坛上的可悲祭品,只能被动地接受强权的宰割。到了中世纪的后期,随着新兴资产阶级争取政治权利之斗争的兴起,封建的基督教神权政治文化传统日益受到有力的挑战。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人文主义的反神权、反封建的政治理念破土而出。
“共和政治”观是人文主义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这一政治主张的是一些服务于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国的人文主义者。在15世纪初的佛罗伦萨,曾经在共和国政府中担任要职的所谓“市民人文主义”者,如萨琉特蒂、布鲁尼、阿尔伯蒂等人,在反对米兰独裁大公的侵略扩张政策时,倾吐了“共和政治”的理想。他们认为,所谓的“神命”的君主制其实是最坏的政体,因为君主的专制独裁,既剥夺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压抑了公民的进取精神,同时也培养了一批无能的奸佞之臣,致使国家丧失了发展繁荣的动力。他们声称,共和制是最佳的政体,因为它确保了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主平等地参政议政的权利,也使公民享有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布鲁尼还撰写著名的《佛罗伦萨颂辞》一文,将佛罗伦萨的发展繁荣归功为它的共和政治体制。在威尼斯,15世纪初的人文主义者威尔吉雷奥发表《威尼斯共和国片论》一著,醉心于颂扬威尼斯的共和政治体制。到了16世纪,人文主义者吉安诺特蒂的《有关威尼斯共和国的对话》一著更是则对此大加褒扬,认为威尼斯所建立的最优良的共和制度,确保了公民的政治权利与完整的社会正义,并实现了在各利益群体之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和谐一致。这种颇有夸张色彩的“威尼斯神话”,在当时的西欧不胫而走,四处传播。
在当时,与“共和政治”论者相反,大多数人文主义者则主张实行“开明君主专制”,并将之作为国家稳定发展、社会进步繁荣的根本保障。在这一政治构想中,他们反对“教权至上”与分裂割据,主张实现专制君主统治下的国家统一与社会和平。在14世纪初的意大利,但丁在《论世界帝国》一书中就指出,内部分裂必然导致国家毁灭与社会动荡,要结束内乱,实现和平,就必须消除教权干预王权的局面,实现政教分离由一个强有力的君主来统治。彼得拉克对社会内乱纷争深感痛心,认为只有君主专制才能确保天下太平。因此,他在《治国术》一著中指出,实行君主专制是必要的,因为“在没有专制君主的地方,人民就像专制君主那样行动”。国家的统一与安全,更是其后继者马基雅维里追求的最高政治目标。在《君主论》一书中,他呼吁由君主摆脱神权的控制,推行强权统治,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将意大利从四分五裂的崩溃边缘上拯救过来。他甚至主张,君主为了实行有效的统治,应当兼具狮子的凶猛与狐狸的狡猾,可以不择手段地采取任何措施。在16世纪后期的法国,具有人文主义倾向的著名学者波丹,在其所著的《国家论六卷》中,通过对国家“主权原理”的阐发,从理论上论证了强化王权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人文主义者在倾吐“开明君主专制”理想时,主张反对封建暴君政治,要求君主戒贪去奢,尊重民众的自由与尊严,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在《论世界帝国》一著中,但丁要求君主充分尊重民众的自由,顺应民情民意,因君主及其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在《治国术》中,彼得拉克告戒君主要切忌贪残、奢侈与荒淫等“违反人性”的恶行,因为这将引起公愤,而“被人民仇视则是毁灭的根源”。为给自己的统治“奠定坚实而深厚的基础”,君主要公正仁慈,克勤克简,尤其要注重确保民众的财产权,鼓励私人勤奋致富。波丹在倡导专制君权时,也要求君主受“神法”和“自然法”的约束,例如在课税上,必须根据财产权不可侵犯的原则,切戒进行违反“自然法”的滥征。此外,彼得拉克等人文主义者还要求君主尊重知识与人才,关心社会公益,讲求行政效率。所有这些有关政治“开明”的界定,都赋予了长期延续的君主制以新的时代特征。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人文主义的政治理念不可避免地带有“怀旧”的情结,打上了“君权至上”的传统烙印。同时,其所主张的“自由”“平等”,实际上并未超越资产阶级的权利范畴。然而,无论是“共和政治”观还是“开明君主专制”论,人文主义的政治主张都突破了基督教神权政治文化传统的禁锢,显示出一种新的“人本”价值取向,即从现实的人的“权利”视野去审视国家,进而挺立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鼓倡人的“自由”、“平等”的政治权利乃至神圣的财产权利。这样的政治理念,实际上已包纳着朦胧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之深层意涵。它的问世,从一个角度反映了近代早期西方人的政治理性与政治觉醒,有力地推动了西方政治意识形态乃至整个社会形态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历史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