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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如何处理很行不良资产
董艳玲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4年02月23日 第 02 版 )

从本期起本报将在“环球瞭望”栏目里陆续介绍外国如何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系列文章,供读者参考。
1980年代,美国银行业由于经济衰退、金融管制放松和内部管理不善等原因产生了巨额不良资产,并因此陷入了1930年代以来最为严重的困境。1980-1982年间以及1986年以后,美国银行业爆发了两次大规模的破产风潮。1980年,美国仅有10家银行破产,到1988年,破产银行数量增至200多家,有问题的商业银行总数超过了1400家,各种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高达7000多亿美元。从1980年到1990年,美国破产的银行数量总计1331家。美国银行业税后净收入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从1981年的13.1%降到1990年的7.7%,所占的全球份额从1984年的26.7%跌至1992年的10.2%。面对日益深化的金融危机,美国政府和银行业采取了积极果断的措施,在6年左右的时间内成功地解决了不良资产问题。美国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措施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美国政府的主导作用;二是处理不良资产方式的创新与多样化。
美国政府的主导作用
美国政府对处理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极为重视。为了化解银行危机,维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美国政府从全局出发,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
1.建立专门机构。面对储蓄信贷机构(S&L)爆发的大规模破产风潮,美国政府于1989年8月成立了隶属于FDI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临时性政府机构RTC(重组信托公司),专门负责接管和处理经营失败的储蓄信贷机构和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FDIC从1980年到1994年的15年中,共处理了1617家破产金融机构,总资产高达3026亿美元。而RTC经过6年零4个月的运作,共处理了747家储蓄信贷机构,处理资产的账面价值达4580亿美元,占移交资产总额的98%,累计资产净损失为879亿美元。1995年12月RTC解散时,美国的储蓄信贷机构恢复了正常运营。美国RTC开创了设置专门机构处理不良资产的先河,其成功经验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效仿。FDIC和RTC这两个政府机构的介入,加快了美国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步伐,减弱了银行倒闭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冲击。
2.制定相关法律。为了保证处理不良资产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美国国会在1989年通过了《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随后又颁布了《RTC再融资、重组与改良法》、《RTC完成法》等一系列新的银行法案,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RTC的目标、权利和责任。例如,法律赋予RTC三项目标,即争取最高的净现值回报;尽量减少资产清算对房地产和金融市场的影响;尽量增加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量。再如,法律赋予RTC除具有公司的一般权利之外,还有如下特权:发放贷款、发行证券、出面组织联邦储蓄协会、组建过渡性银行等。这些法律的出台为RTC公正有序地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提供了严密的法律依据。1991年,美国国会又颁布实施了FDICIA法,要求监管当局将银行资本分为五级,并对银行业采取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
3.实施特殊政策。1989年6月,针对利率上升给存款机构造成的巨额损失,美联储开始实行国家指导下的低利率政策,执行将真实利率降低到零水平的金融缓和政策。金融缓和政策改善了银行的经营环境,增强了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能力。同年8月,美国政府实施了对金融机构的援救性措施,一是美联储向银行提供低息融资,银行用这些资金购买国债,再以利差所得净收益核销不良资产;二是政府以公共资金直接购买银行不良资产。从1989年成立到1995年解散,RTC共动用了1200亿美元的财政资金。财政负担也从1989年的91亿美元和1990年的465亿美元,上升到1991年的507亿美元。
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具体方式
美国政府机构RTC和FDIC以及大商业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的过程中主要采用了以下七种具体方式:
1.出售资产。根据资产的规模、质量、期限、类型和地区分布等将资产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开拍卖、暗盘投票或折价整批出售等方式将大批不良资产出售给债权收购公司或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家。出售的资产主要包括不良贷款和不动产两类。
2.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民间企业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合同价款主要包括管理费、资产处置费和激励报酬三个部分。一般情况下,管理费和资产处置费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在招标过程中协商确定,而激励报酬则由委托方根据被委托方在特定的期限内完成资产处理和清算的情况加以确定。
3.资产证券化。RTC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于1990年将340亿美元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从而将不良资产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用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关键在于要有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和完善的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
4.股本合资。由RTC与民间投资者共同组成合资公司(或基金)。其中,RTC以其所持有的破产金融机构的资产作为股本投入,并负责安排融资;民间投资者向合资公司注入现金股本,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资产清算所获得的现金收入首先用来清偿RTC所持有的债券,余下的收入则按照投资比例由RTC与民间投资者共同分享。
5.提取呆账准备金。美国法律规定,对于不同类别的资产分别提取不同比例的呆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不包括在金融机构的资本金之内,因此不能用于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其用途仅限于冲销不良贷款损失。
6.调整债权结构。银行全面控制企业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本金支付等条款,掌握相关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根据出现问题的原因和程度,与债务人重新协议贷款条件,或延长贷款期限,或减免利息,或追加担保和资产抵押,或直接向企业派驻观察员。通过调整债权结构,可以增加贷款项目的潜在价值,提高银行的优先清偿地位。
7.“好银行+坏银行”模式。与中小金融机构不同,美国的一些大银行在危机中没有请求政府机构的介入和救助,而是创造了“好银行+坏银行”等解决不良资产的新模式。“好银行+坏银行”模式是将银行不良资产从母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划拨出去,移交给单独成立的子公司。母银行由于转让了不良资产而成为资产优良、资本充足的“好银行”,而子公司则由于接受了不良资产而成为“坏银行”。一般情况下,“坏银行”的经营业务要受到许多限制。“好银行”和“坏银行”的分离减轻了不良资产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冲击。这种模式的“坏银行”有时也指政府部门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