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陋习的坎坷

刘志琴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04年01月19日 第 09 版 )

鸦片战争后,强烈的救亡意识促使人们反思战争失利,维新夭折之由。梁启超认为“中国所以不能维新之大原”,是在于“国民衰败堕落”,要“新国”必“新民”,首先除去“心中的奴隶”,严复在《救亡决论》中呼吁:“无变今之俗,欲求不亡之必无幸矣!”他们都把扫除陋习作为救亡爱国的行动。辛亥革命又把移风易俗推向新的高潮,究竟是什么样的恶风陋习促使一代又一代的先进中国人为扫除积弊而奋斗不息?

在一百多年前,男子脑后拖辫子,女的缠小脚,是最有损中国人形象的两大陋俗。其中尤以缠足给妇女带来的痛苦为甚,在世界上也属罕有。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真切地反映了女性受到的摧残。这种陋俗,并非没有人抨击,早在宋代车若水就指出,妇女自幼“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使何用?”清代张宗法痛斥缠足之害说:“今俗尚缠足,堪伤天地之本元,自害人生之德流,而后世不福不寿,皆因先天有戕,此语可为智者道也。”

要知道缠足并非是华夏的古风,更不是满人的风俗。清朝以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都崇尚大脚,清初几度颁布禁止缠足的法令,抗旨者其父或夫要受杖刑和流放。然而这并没有遏制这一陋习,不得不弛禁。

为什么历代文人的抨击,清初的严刑峻法,对此都无可奈何?

男尊女卑的社会机制,视女性为玩物的男权思想,依附男性的女子心理,都助长了这一恶习的流布。

自古以来虽然并不乏有为女性痛苦呐喊的有识者,但更多的文人雅士、骚人墨客却对女子缠足赞誉有加,不惜为文揄扬,赞美小脚是中华文化的“巧思”,甚至用女人的小脚鞋盛酒痛饮,以为风雅。

这缠足危害之大,不仅损害了二亿女子,近全国一半人口的健康和女性的解放,也不利于子孙后代的发育成长。使中国人蒙羞的“东亚病夫”,社会的积贫积弱,莫不与缠足有关。要求变革的仁人志士,莫不对这恶极无量的丑行口诛笔伐。

清初的旋禁旋弛说明,改良习俗如果没有社会变革的支持,就事论事,免不了要被旧习惯势力所吞没。到清末,维新变革已蔚为思潮,反对缠足又得以避开满汉的民族矛盾,因而受到当政者的支持。光绪三十年颁布《劝行放足歌》的诏书,歌词琅琅上口:“照得女子缠足,最为中华恶俗。”“惟当缠足之时,任其日夜号哭。对面置若罔闻。女亦甘受其酷!为之推原其故,不过扭于世俗。”然而面对这已流传近千年的旧习,即便有了最高指令,也遭遇陈腐观念的顽强抵制。19世纪末苏州成立不缠足会进行劝导工作时,弄得“舌敝唇焦”,20世纪初绥远的天足劝导员“游说期年,听者藐藐”。

习俗相沿是最顽强的惰性力量,它沉潜在民族心理深处,不问是非善恶,潜滋暗长,形成无形的网罗,这是社会变革中最容易出现反复的领域,非有极大的宣传攻势和社会保障,形成强大的冲击力,无以一扫积弊,民国政府为此作了最大的努力。辛亥起义后的第9天,湖北军政府即发布放足通告,各地纷纷呼应,凡有成人教育的场所如书社、茶园、读报社、讲演堂,都配合进行宣传,加大力度口诛笔伐这种摧筋折骨的陋习。《妇女杂志》号召女性“痛自猛省,革千年之毒,复本来之天。”以放足作为“独立之起点,强种之根源。”增强女性的自强和爱国意识。同时对放足者实行奖励,以实际行动冲破习惯势力的阻挠。《天足会报》、《天足日报》、《天足公平报》等专刊联翩发行。戒缠足的歌谣、弹词、小说、漫画纷纷出台,广为传布。为了解除女子放足,出嫁困难的顾虑,有的天足会提倡入会者的子女互相婚配,蔡元培更以不缠足作为征婚的第一条件,一批批民众喜闻乐见的歌谣、说唱、戏剧,活跃在舞台,普及到家家户户。在上海推崇天足成为新时尚,《海上竹枝词》就有这样的诗句:“学界开通到女流,金丝眼镜自由头。皮鞋黑袜天然足,笑彼金莲最可羞。”泰山东岳庙,供奉的娘娘,泥塑金身,三寸金莲,朝拜者纷纷用大脚鞋献给女菩萨换装。“以娘娘实行放足,普告钳制之妇女。”可见放足的宣传已经深入人心。天足女郎成为时髦女性的美称,风行一时。

民国初年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大的成效,是历经维新、新政、革命运动坚持不懈地除旧布新,广泛传播文明生活观念的结果,但在农村却不尽人意,有的还出现死角,1929年3月19日的《申报》报道山东滕县红枪会变乱,甚至提出“放任妇女缠足”的口号。1933年据山西省统计,全省15岁以下的女孩缠足的还有32万2千余人,致使这一陋习迟迟不能绝迹。20世纪90年代,报告文学《中国最后的小脚部落》揭示,云南通海县的六一村,至今还有300多位缠足的老太太,现今70岁的老人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才放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