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时代党校有组织科研工作新生态
孙琼欢 庄科裕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5年11月21日 第 11 版 )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提出,“科研是党校(行政学院)的基础工作”,并进一步强调“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有组织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工作”。宁波市委党校以提升科研质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实施有组织科研,不断深化科研组织体系、平台支撑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形成竞争优势。
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升科研组织水平。《条例》指出,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应当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宁波市委党校努力构建“聚焦使命、动态灵活、交叉融合、开放高效”的现代化科研组织生态,不断提高理论研究、对策研究质量。
强化顶层设计,制定科研发展规划。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宁波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科学制定校(院)五年科研发展规划。围绕规划确定的科研目标,抓好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开展规划执行中期评估,定期加强对科研工作的调度,推进科研工作持续向前发展。
打破学科壁垒,构建“矩阵式”科研组织体系。“纵向”稳基础:搭建研究中心平台作为教师学术身份归属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的“稳定器”,实现市县乡(镇)三级党校科研队伍联动。“横向”促攻关:以“八八战略”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和传播实验室为学术平台,逐步构建“科研管理部门——科研平台(研究中心、智库、实验室)——教师”三级科研管理体系,形成市县乡(镇)党校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科研组织体系。
形成规范化全链条的科研组织机制。完善教研咨宣一体化工作规程,以教研咨宣一体化研究中心为依托,建设“教研咨宣协同系统”,设置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研究成果向教学专题、案例或教材的转化;完善决策咨询“直通车”平台,建立与党委、政府及相关决策咨询部门的固定报送渠道和快速响应机制。打造全链条科研管理服务,形成方向遴选、团队组建、调查研究、课题论证四个环节,对研究思路的技术路径、资源需求、创新性进行评估。
聚焦数字赋能成果转化,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条例》指出,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应当面向社会,加强与党委和政府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的合作交流。宁波市委党校通过数字赋能科研平台建设,为成果转化提供更加高效的基础设施,打造立体化的合作交流网络,推进成果的转化与发布。
积极打造一体化科研协作云平台。探索“AI+科研”赋能平台,构建以集成项目管理、文献管理、在线协作、视频会议、数据分析和成果归档等功能为一体的科研协作云平台,支持研究团队随时随地开展线上协作、线上任务派发和线上进度跟踪。以智慧党校系统为基础,健全与市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科研协作机制,利用数据分析模型挖掘数据规律,助力党校科研提质提效。整合党校内部的图书文献、教学案例、学员论文、科研成果、咨政报告等数据,积极引入外部的统计年鉴、政府公报、舆情数据、行业数据等信息,建立具有党校特色的案例库、数据库、文献库。
建立开放协同的研究网络。与党政部门建立合作机制,邀请实务部门领导兼任研究员,选派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加强同党政部门、国有企业、高等学校、新闻媒体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协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研究合力。
高水平办好智库、实验室等新型科研平台。“八八战略”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实行“小机构、大网络”运作模式,聘请高等学校、智库、研究机构的知名专家担任首席专家和顾问,深化“‘八八战略’在宁波实践”的实证研究。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和传播实验室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实证研究力度,探索运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手段、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内容,提升科研成果的科学性、应用性。
聚焦科研出人才出质量,完善评价激励体系建设。《条例》指出,建立健全符合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学员参与决策咨询工作,统筹优化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的考核和评价,推动决策咨询成果的转化应用。宁波市委党校多措并举,通过优化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对科研人才的培育实现从“短期功利”向“长期培育”转变,对科研评价实现从“单一维度”向“综合维度”转变,并通过建立学术诚信制度,构建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实施“名师+团队”的科研人员培养模式。结合名师培养工程、骨干教师培育工程和青年教师提升工程,依托研究院、智库和实验室平台,深化科研人才培养,组建跨学科、跨部门科研团队,吸收县乡(镇)党校优秀苗子加入。实施“名师+团队”培养模式和“团队组建——项目引领——高端课题培育——成果转化——激励考核”的闭环式工作机制,以骨干育骨干,引导一批优秀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脱颖而出,最终实现出人才、出成果的目标。
完善人才差异化和长周期支持机制。根据教学科研岗、科研为主岗、咨政研究岗、教学为主岗等不同岗位特点,优化岗位聘任条件设置;建立多元化的成果认定标准和代表性成果制度,要求教师在一定周期内自主申报1——3项最能代表其学术水平和贡献的学术理论类、决策咨询类、教学成果类和理论宣传类成果,进行深度评议;对于承担重大课题并进行长期跟踪研究的团队,即使最终未出成果,也可就其阶段性的进展、调研深度、方法创新等进行“过程性评价”并给予支持。
建立复合性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以“质量与影响力”为核心的评价标准,强化刚性考核,引入“多元主体”参与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将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对教学质量提升的支撑作用、决策咨询报告被采纳情况、领导批示转化为政策实践效果等作为核心评价指标;鼓励年轻教师参与有组织科研,对参与有组织科研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团队和教师,在资源配置、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加大激励力度,对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成果给予创新奖激励。与此同时,抵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促进科研团队和教师实现递进式成长、雁阵式提升。
(作者分别为宁波市委党校副校长、宁波市奉化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