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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法自然”中的生态智慧
王永灿 周健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5年09月26日 第 12 版 )
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哲理思想中蕴含的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道法自然”作为老子思想中的重要命题,强调自然的客观性和规律性、人与万物在自然中的平等性以及人类生活的合乎自然性,包含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生态智慧,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
道即自然。“道法自然”最早出自老子所著《道德经》。原文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老子思想中的核心概念,其所著《道德经》分为道经与德经,道贯穿其中。道作为万事万物的总根据、总规律内在于万物之中。所谓“道生之,德畜之”,意思是万物通过遵循道的规律而形成各自的德性,因此“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万物之所以尊道贵德,还在于“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即道生万物而不加干涉,德养万物而不加主宰,顺应自然而无所作为。这里的万物,是处于天地中的各种事物,天地即为万物的总和,这里的自然,是“自己如此”或“自然如此”,是不假人为干预的自在状态。天地服从自然的法则,有着自己的运行规律,故天地与道相一致。人要遵道、顺道,就需要从效法地和天开始,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作为至大,无所效法,只能以自然为法,即“道法自然”。据此,“道法自然”实际上是“道即自然”,天地人所遵从的道,实际上是自然的法则。“道法自然”体现了天地自然中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虽为万物之灵,但是也应当自觉把自己看作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通过认识天地自然本性,达到对自然之道的认识,从而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
万物平等。道虽然生养万物,但却不占有万物,即“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道赋予万物以生命,但却不以占有为目的,而是内在于万物之中,成为万物的自然属性,体现了道的至上性和超越性。从道的角度看,万物都以道为法则,复归于道,而道却不干涉万物的生长,因此道能够平等地对待万物,即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平等地对待万物,还体现为能够主动调节万物使之达到自然的平衡。老子认为:“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天道可以调节高下、丰裕与不足,而人道则相反,人类社会中往往是少则愈少,多则愈多,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不平等。对于违反天道的行为,老子提醒人类要自觉服从天道,做到“没身不殆”,否则只能“自遗身殃”。
从“道法自然”所体现的万物平等观可以看出,老子认为,所有生物,均为自然界的主体,在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人类在天地中并没有比其他生物拥有更多的权利。因此,人类要把自己视为自然中平等的一员,而非强调对自然的主宰,同时作为自然的一部分,要在利用自然的基础上,少取多予,从而维护自然的平衡。
自然无为。自然在老子思想中,具有多重含义,一是指自然界本身,如“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二是指万物之本性,如“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三是指万物运行的法则,如“道法自然”等。自然的这三重含义,均体现了道的功能和作用,即道不干涉万物的生长,但在万物的生长中却处处体现道的存在。因此对于道而言,“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正是以无为的态度对待自然,才会有万物的自由生长,实现无为而无不为的目的。对于道而言,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遵循自然的行为。
天道自然无为,故能生养万物,但是人道却常常过度有为。在老子看来,人道过度有为的结果往往造成对自然的背离与破坏,所以老子反对有为,崇尚无为,因循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主张把自然无为当作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在认识上,通过去欲、日损的方式实现对道的认识,进而做到“无为而无不为”;在国家治理上,主张无为而治,即“治大国若烹小鲜”;在人格修养上,做到少私寡欲,才能“没身不殆”;在生活方式上,崇尚自然,“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知足知止。老子看到了人道有为与自然无为之间的矛盾,意识到人无止境的欲望导致对自然无为的背离。这一背离的结果,不仅伤害了自然界,而且也伤害了人自身。老子批评当时的统治者:“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为盗夸。”人君穿着锦绣的衣服,佩戴锋利的宝剑,饱餐精美的饮食,搜刮社会的财富,却带来了农田的荒芜和仓库的空虚。同时他还看到了时人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过度沉迷于自然的色彩、美妙的声音、美好的食物以及对郊外猎物的获取,会伤害自己的身体,使心灵发狂而不能自已。过度地追求口腹之欲无疑会向自然索取,客观上必然带来生态的破坏,老子的这一主张很有前瞻性。老子提醒人们要做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老子主张,要节制自我的欲望,使身心保持自然和谐的状态,像圣人一样,做到“为腹不为目”,做到“寡欲”“无欲”。这无论是对个人身心修养的提升,还是对自然环境的保护,都是有益的。
知足知止的生活态度,体现了老子主张因循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既是对自然规律的尊崇,也是对人类自身生存规律的揭示和利用。中国传统社会崇尚节俭、知足常乐的生活方式,正是遵循自然法则的体现。“道法自然”理念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后世不断研究和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