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如何落实

王艳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3年02月08日 第 A7 版 )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酸甜苦辣,一头连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将“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上升到“优化人口发展战略”的高度。而重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则直指建立生育周期和生命历程的支持体系。人口是影响国家兴衰的重要因素,是“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因此,将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通过财政、税收、保险、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相关领域实行政策组合,加快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才能推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影响我国人口出生率的重要因素。从1992年起,我国人口内在增长率即由正转负,开始积蓄人口负增长阶段。时至今日,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2年我国人口减少85万,人口负增长时代已经到来。同时,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也标志着我国人口红利毫无争议地消失了,必然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的问题。目前,尽管我国陆续出台了二孩、三孩政策,但人口出生率仍然持续下降已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很多且复杂,而高昂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是影响我国人口出生率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少子化(低生育率)和长寿化(低死亡率)是导致人口负增长和老龄化的直接原因,人口负增长与人口老龄化如影相随。另一方面,少子化、长寿化与人口惯性作用叠加,我国人口数量负增长恰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周期相交织。因此,为尽快遏制住人口增长大幅下滑的趋势,需要科学制定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具体而言,包括普惠托育服务制度、生育休假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在此基础上,拓展生育保险的普惠性功能,使得生育保险能够辐射至城乡居民中的更多女性。
  构建多元成本分担机制。在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基础上,协同多方发力,完善和落实财税、保险、教育、住房等,给予家庭经济支持,减轻家庭养育负担。首先,财政税收方面,可以直接向家庭发放“育儿补贴”,提供适度的减免税优惠。由国家制定对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最低发放标准,由低到高逐级递减,切实保障对中低收入水平家庭的补贴,对一孩到三孩的补贴数额要逐个增加。同时,生育保险方面,尽快将灵活就业者、农村劳动就业者及未就业者纳入保障范围,在医保基金可承受的范围内,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此外,除关注生育津贴、生育保险的免税外,进一步将更多的养育支出、婴幼儿照护费用等作为子女教育扣除项,不断持续扩大纳入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范围,并给予依法保障职工生育权益的用人单位、提供母婴护理、托育服务以及相关职业培训、消费品生产的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其次,教育方面,要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降低家庭在孩子择校、补课、升学方面的巨大经济支出。最后,住房保障方面,精准落实对中低收入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的政策倾斜。优先保障对中低收入多子女家庭的公租房配租及调换,提高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返还一定比例购房款利息等。
  建立家庭生育服务体系。健全优质的家庭生育服务体系能够通过为家庭提供质美价廉的全生育周期服务,大大降低家庭“三育”的经济、时间、精力成本。首先,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提高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能力,提高不孕不育防治水平,推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应用,加强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服务,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质量。其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加快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同时,加快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完善科学育儿专家库和资源库,加强专业性、规范性、科学性,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最后,健全家庭科学养育指导服务体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借助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宣传,将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普及到每个生育家庭。同时,采用家长课堂、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入户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家长解决育儿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让家长形成正确的养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养育知识和技能。此外,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作用,持续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在婴幼儿照护服务和青少年家庭教育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女性承担着生育和工作双重责任,应给予适度的时间支持,重点做好女性劳动权益保障。首先,实施全国统一的法定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制度。由于全国各省份在产假、陪产假和育儿假时长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法律地位尚不明确,有必要在国家层面予以统筹研究,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不同生育假的成本分担机制,切实保障生育女性合法权益。其次,提高时间支持的灵活性。可以根据父母的实际需求,进行连续休假或分隔休假,累计折算成完整假期。父亲享受育儿假待遇,且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最后,加强对女性的就业保障和就业支持。加强对孕产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拓宽女性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同时,以政府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为有就业意愿的女性提供就业咨询、就业培训、就业创业项目等资助服务,帮助女性重返就业岗位,促进女性平等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