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完成

任嘉伟 字数:

《 学习时报 》( 2022年10月07日 第 A10 版 )

  本报讯  开展办学质量评估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促进新时代党校办学治校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会同自治区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相关单位,近期对全区18所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开展办学质量评估工作。
  出实招,精心部署评估工作。校(院)先后召开全区市县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常务副校(院)长会议、评估工作动员会,多次召开校(院)委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评估工作。参照《省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办法(试行)》,认真总结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评估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印发《全区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围绕评估指标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评估培训,帮助评估组成员熟练掌握打分要点、标准及注意事项,全面夯实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下功夫,扎实推进实地评估。评估小组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综合分析等方式,以完善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为重点,对69项评估要点逐项打分。先后累计调阅各类档案资料1500余份,考察基层现场教学点90个,随机访谈学员和教职工180人次,随堂和现场教学听课20场次,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200余份。实地反馈结束后,校(院)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依据“评估要点、评估依据、评分办法”逐项分析研判评估情况,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
  求实效,全力做好以评促改。重视评估结果运用,大力推动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评估结果后,校(院)领导分赴各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及时反馈通报评估结果,围绕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市县党校分类建设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内容,与各市、县党委分管领导和党校负责人交换评估意见,并为3所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和5所县级党校(行政学校)颁发优秀等次奖牌。评估反馈后,校(院)委班子成员和基层校(院)工作指导处采取“回头看”、抽查督导等方式,督促和帮助各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抓好评估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激发全区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高质量发展活力。(任嘉伟)